商务部:妥善处理淘宝商城事件(3)
时间:2011-10-21来源:上海商网 作者: 周洁
专家意见:在法律范围内解决争端
针对中小卖家“网络围攻”淘宝商城事件,法律专家给出了他们的具体看法,并提出了相关法律建议。
●超大幅度提价显然不明智 “在当前物价过快上涨的大环境下,淘宝商城的涨租行为是可以理解的。但应当给予明确的理由说明。淘宝商城在公布2012年招商标准时,并没有同时给出标准解读以阐述理由。因此,很容易使商家,特别是中小卖家产生误解。”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教授、博导杨坚争表示。
在他看来,淘宝商城的提价幅度明显偏大。一次五倍、十倍的涨价,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不能接受的。一个企业不顾市场的接受能力,超大幅度的提价显然是不明智也是缺乏法律基础的行为,这对于稳定物价、发展中小企业都是不利的。
●大渠道商和中小供应商利益不对等 “此次事件其实就是一个大的渠道商和中小供应商之间利益不对等造成的。”刘春泉表示,解决该类纠纷可以借鉴劳动谈判中的员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供应商之间或者小商户之间,如果他们能够有一个集体的协商态度和协商机制,则将有助于事件的解决。
●“网络围攻”方式不可取 刘春泉同时指出,目前中小商户表达诉求的方法还是在法律范围内,但他们利用了一些规则,明显是恶意的,这是种不值得提倡的做法。正当途径还是应该和淘宝商城之间进行谈判,或者如果认为淘宝商城有违法之处,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杨坚争认为,如果淘宝商城在制定招商标准时能够采取分步实施的措施,采取柔性化的手段,有关提价问题是可以逐步解决的。但中小卖家采用“网络围攻”的方式是不可取的。滥用规则不仅损害了大卖家的利益,也破坏了整个电子商务市场的秩序,中小卖家必须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
●事件凸显法制建设严重滞后网络市场发展 “目前,网络生态仍然以草根秩序为主,相关法律法规零散、缺位。从根本上来说,此次淘宝涨租事件发展到如此惨烈的地步,与我国立法相对滞后密切相关。”杨坚争强调。
他表示,面对没有国界的互联网经济的激烈竞争,我们必须从战略高度认识互联网经济立法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迫切性,采取切实措施加快网络市场法制建设的步伐,规范不同经济主体的网络市场行为,维护网络市场的正常秩序和公平竞争,促进互联网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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