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打工仔”受雇于人,参与运输销售假冒“L V”、“爱马仕”等一线奢侈品牌达5万多个,按正品价格总值超过6 .7亿元。该案是最高人民检察院督办案件。近日,两名被告人在天河区法院过堂受审。
据指控,被告人郑某霖、郑某彪受雇于同案人“昭哥”(另案处理),从事销售假冒商品。从去年2月到今年1月19日,郑某霖、郑某彪两人租用了天河区凤凰街两间出租屋作为仓库,专门负责驾驶面包车到白云区某物流公司羊城分公司等地点提货,将大量假冒的“LV”、“H erm es”(爱马仕)手袋、钱包、皮带等产品运回仓库,同时进行保管、搬运、对外运输销售等。
今年1月19日,公安人员抓获郑某霖、郑某彪后,在两个仓库内查获假冒“LV”手袋10442个、钱包1685个、皮带897个、拉杆箱258个、化妆盒43个、首饰9310个;假冒“H erm es”手袋22363个、五金皮带扣7820个、金属挂包链1762个,上述物品按照正品价格计算,总值超过6.7亿元人民币。
郑某霖、郑某彪两人表示认罪,并供述称两人主要负责仓管、收发货和运输,不过仅是将假冒名牌皮具运到某皮具城,交付给皮具城的档口进行销售,两人均表示并不清楚涉案皮具的标价及销售价格。
天河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郑某霖、郑某彪提起公诉。11月21日,该案在天河区法院一审开庭,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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