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获奖作品在作者自荐和专家推荐的基础上,必须符合如下三项基本条件:
(1)获选作品应是1988-2008年期间在国内外公开发表的与商贸流通业有关的研究成果。发表的报刊或出版社必须获国家新闻出版局认可。成果形式包括学术论文或著作,其中,报纸上发表的论文必须字数不少于3000字,期刊上发表的文章不少于5000字,且属于理论文章。观念综述、介绍性文章以及通俗普及性知识读物不参评;
(2)获奖作品的作者应是在广东工作期间且目前仍然在岗或在研的专业人士,包括科研机构、高校、政府部门或企业界的专业研究人员;
(3)获奖作品必须符合学术规范,无任何知识产权纠纷。
2.获奖作品应获得过各级政府或学术团体的奖励,或在国内外主要专业期刊上全文转载,或在商贸流通学术界获得较高评价及产生较大影响,或其学术观念及成果在被广泛宣传及应用,对流通学术研究的发展有一定的贡献。
3.初选入围的候选作品由评审委员会秘书处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的名单,最终获奖学术成果由网络投票评分和专家打分共同产生。
4.所有评审委员会的学术成果不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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