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1日,《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实施。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超薄塑料购物袋)。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塑料袋作为商品直接进入流通领域,消费者在商场、超市购物必须为塑料袋买单。
广东各大超市、商场纷纷推出自家环保购物袋的价格,平均售价3到5元,其中吉之岛的环保购物袋档次最高,初步定价为每个15元。购物袋除了环保之外没有了"平民化",那么这样的"限塑令"最终也是走不长的,而环保的目的也不可能达到。从老百姓的承受能力和"限塑令"得到有效执行等角度来看,推出环保且廉价的购物袋应该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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