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哈尔滨市消费品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态势。哈尔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17.8亿元,同比增长15%,比上年同期高0.7个百分点,增幅均高于全省和全国2.6个百分点。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及特点 (二)批发零售业有力支撑消费品市场。一季度,哈尔滨市批发零售业实现零售额539.3亿元,同比增长15.4%,增幅同比提高1.0个百分点,拉动哈尔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4个百分点。其中,批发业零售额90.3亿元,增长22.4%;零售业零售额449.0亿元,增长14.1%。 (三)住宿餐饮业增幅回落。一季度,哈尔滨市住宿餐饮业实现零售额78.5亿元,同比增长12.4%,较去年同期回落1.4个百分点。其中,住宿业零售额5.8亿元,增长14.7%;餐饮业零售额72.7亿元,增长12.2%,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1.4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餐饮业零售额增长10.9%,增幅比上年同期下降3.1个百分点。 (四)限额以上单位比重提高 (五)商品消费热点突出。一是居住类商品快速增长。城乡居民对家具、建筑及装潢材料等需求明显增加。一季度,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中,家具类零售额同比增长33.5%;建筑及装潢材料类零售额增长15.3%。二是基本生活类商品继续增长。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零售额增长15.9%。其中,蔬菜类增长24.9%,肉禽蛋类增长16.1%,水产品类增长10.2%。三是通讯器材类、文化健康类商品消费增长较快。随着电子产品更新换代加快,购买时尚智能手机成为年轻人的追求。一季度,哈尔滨市通讯器材类增长32.8%;文化办公类零售额增长42.5%;中西药品类增长37.0%;书报杂志类增长34.4%;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9.6%。 (六)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消费增速继续收窄。受经济增速回落、 二、消费品市场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一)城乡市场协调发展。一季度,哈尔滨市城乡市场继续保持平稳增长,城镇消费仍占市场绝对主导。哈尔滨市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564.1亿元,同比增长15.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1.3%,其中城区499.8亿元,增长15.0%;乡村市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53.6亿元,增长15.5%,乡村市场增幅高于城镇市场0.5个百分点。。哈尔滨市限额以上单位发挥其规模优势,抢抓节日商机,促销形式多样,激发消费者的购物热情,零售规模进一步扩大。一季度,哈尔滨市限额以上企业和个体户实现零售额234.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2%,高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幅2.2个百分点,对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为42.5%,拉动哈尔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6.4个百分点。限额以上单位零售额占哈尔滨市零售额的比重为37.9%,比上年同期提高3.1个百分点。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现零售额383.6亿元,增长13.8%。部分刺激消费政策退出等多重因素影响,哈尔滨市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消费增长放缓。一季度,哈尔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和个体中,汽车类商品实现零售额同比增长3.3%,比上年同期回落4.8个百分点;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增长6.5%,回落9.5个百分点。 (一)消费结构有待调整升级。一季度,哈尔滨市部分大类商品增速放缓。汽车类、石油及制品类的商品零售额合计在限额以上企业和个体商品零售额中所占比重达33.9%,哈尔滨市消费品市场受这两类商品影响较大,在较长时间内这一趋势将不会发生大的变化,特别是两者具有联动效应,当这两类商品消费增长放缓时,会对哈尔滨市消费的快速增长有较大影响。可见哈尔滨市消费结构升级任重道远。 (二)消费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不安全因素依然突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更加重视消费安全。近年来,相关部门对市场的监管和整治力度虽然逐年加大,市场秩序有所改善,但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特别是制假售假、商业欺诈、侵犯知识产权等问题,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这些都直接影响城乡居民的消费信心,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居民购买意愿,影响消费品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三)农村流通市场发展相对滞后。城乡二元结构突出,大多数商贸企业规模较小,辐射面较窄,农村市场环境落后、商品单一、质量参差不齐等因素是制约农村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一季度,哈尔滨市农村市场实现的零售额仅占哈尔滨市总零售额的8.7%,农村流通市场有待进一步开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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