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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讯 (记者 幸琦昕 通讯员 粤调) 记者昨天从国家统计局广东城调队获悉,今年一季度受春节效应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较去年大幅上涨4.9%,其中消费品价格水平上涨幅度最大,达到5.3%。另外,据城调队抽样调查,一季度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长了11.3%;人均消费性支出5187.47元,同比增长8.6%。 食品价格是推高CPI主力 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广东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延续了去年四季度的上行势头,同比上涨4.9%。其中,城市上涨4.9%,农村上涨4.4%。 从各个月份看,一二月份CPI在食品价格带动下环比分别上涨了1.5%和1.6%;3月份物价水平有所回落,环比下降0.5%。同比价格持续高企,一二月份同比分别上涨5.1%和4.2%,3月份受翘尾因素影响,同比涨幅为5.3%。 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构成“七升一降”(见附表)。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0.3%,是推高CPI的主要动力,拉动总指数上涨3.3个百分点,对总指数上涨的贡献率达67.1%。 据分析,影响广东CPI走势的主要因素有四: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自然灾害频发加大商品价格上涨压力;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持续走高加大输入性通胀压力;国际国内较充裕的流动性使物价上涨有了基础。此外,地区性地震频发,加剧了钢铁、水泥等相关产品的涨价预期,日本地震使3月份相关进口电子产品价格有所上涨。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 调查还显示,一季度广东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94.77元,同比增长11.3%。人均消费性支出5187.47元,同比增长8.6%;扣除物价因素影响,实际增长3.5%。 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平稳增长。广东城镇居民家庭总收入8494.89元,同比增长10.9%。其中,人均工资性收入5932.54元,同比增长10.8%,占家庭总收入的比重达69.8%。 城镇居民八大类消费支出全面增长。吃、行、教育三大类消费支出居前三位,占消费总支出比重67.2%,成消费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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