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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记者获悉,广州市政府昨日刚刚在其官网上发布的《广州市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若干措施的通知》,共计48条措施,暂时已被撤下。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文件虽然被市政府官网撤下,但细则所规定措施并非无效,只是一些关于商服类项目销售的具体细则需要住建等相关部门再次研究确定。 此外,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作人员亦向记者表示,该项文件由广州市发改委发布,但商服类项目销售政策的具体实施则由广州市住建局制定。具体撤下原因尚不明确,可能是因为住建局相关细则还在制定当中。同时,48条措施的有效日期是在2020年12月31日,因此暂时从官网撤下,只是为了进一步明确一些具体细则,并不影响措施的具体施行。 据了解,3月3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发布的通知中,第三十一条明确指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优化商服类项目建设和销售管理,商服类项目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的不再限定最小分割单元;商服类项目不再限定销售对象,已确权登记的不再限定转让对象。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优化完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允许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凭商业银行现金保函,申请划拨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资金。加大住房租赁市场扶持力度,加快拨付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补资金。 而该项政策所对应的是,在2017年3月30日,广州颁布“330新政”,要求商服类物业只能由法人单位购买,个人不能购买,且未完成规划报建手续项目,最小分割单位不得小于300平方米。 到了2018年12月,广州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完善商服类房地产项目销售管理的意见》,对商服类项目限购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松绑,要求2017年3月30日后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物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而2017年3月30日前(含当日)土地出让成交的商服类物业,不再限定销售对象。 3月3日新政标志着广州“330新政”中关于公寓限购的举措完全松开。 因为这是一线城市中第一个对房地产市场进行放松的政策,被业内不少人认为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对于其他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等都有较为积极的作用。 不过,也有观点认为,该政策只是特殊时期给少数屯有相关房源的企业‘解套’用,助其减少现金流压力,影响力微乎其微,呼吁不要“过度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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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州暂时撤下48条措施 商办类项目细则需再研究 / 编辑:婉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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