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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海珠区餐饮服务单位再次暂停堂食服务

时间:2020-02-27来源:广州海珠发布 作者:

   2月26日,广州海珠区发布《关于海珠区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的通知》,要求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最新规定,目前海珠区按高风险地区的分区分级标准执行。


   


关于海珠区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

服务的通知

 


辖区各餐饮服务单位:


   根据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最新规定,目前海珠区按高风险地区的分区分级标准执行,请严格落实以下防控措施。


一、全区所有社会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可提供到店自取、外卖订餐服务。


二、除集体食堂外,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含自办宴席,独立包房),禁止餐饮服务单位或个人承接或为聚集性用餐提供服务。鼓励单位食堂分开用餐、错峰用餐。


三、每日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和体温监测,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症状的员工不得上岗。顾客进入餐饮经营场所前必须测量体温,体温超过37.3℃或出现有发热、干咳、打喷嚏等症状的,一律不允许进入餐饮场所。


四、从业人员应配戴口罩上岗。进入餐饮场所人员必须戴口罩。


五、坚决禁止购买、屠宰、储存、加工、烹饪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不得采购、饲养和现场宰杀活禽畜动物。对每天送货原材料做好索证索票工作,提倡无接触收货。


六、餐饮经营单位如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一律暂停营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通知自即日起实施。原2月21日发布的《关于海珠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限制堂食服务的通知》(海市环组〔2020〕10号)自行失效。

 

 

 

海珠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市场和环境整治组(代章)

2020年2月26日


原标题:关于海珠区餐饮服务单位暂停堂食服务 / 编辑:婉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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