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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广东省市场监管领域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领导小组办公室1月31日发出的三号公告消息:全省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为聚集性餐饮活动提供服务;禁止商场、超市、糕点店、水果店提供食品“试吃”服务,通过强化食品经营监管做好疫情防控。 疫情发生以来,广东已出现多起由聚餐引发的聚集性疫情。公告提出,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为年例、美食节、农村集体聚餐等聚集性餐饮活动提供服务;禁止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外出承接上述聚餐服务。同时,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必须严格实行健康监测,严禁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严禁让未经筛查合格的有疾病流行地区旅行史的员工上岗。 针对食材方面,公告明确,禁止所有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经营野生动物。严禁加工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严禁销售过期、腐败变质、掺假掺杂等食品。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 此外,针对商场、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公告提出,禁止商场、超市、糕点店、水果店提供食品“试吃”服务。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经营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应当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有明显的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识。 如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 公告内容如下: 一、禁止所有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在任何场所以任何方式经营野生动物。 二、禁止餐饮服务提供者为年例、美食节、农村集体聚餐等聚集性餐饮活动提供服务;禁止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外出承接上述聚餐服务。 三、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必须严格实行健康监测,严禁有发热、感冒、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员工上岗,严禁让未经筛查合格的有疾病流行地区旅行史的员工上岗。 四、严禁加工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严禁销售过期、腐败变质、掺假掺杂等食品。 五、禁止商场、超市、糕点店、水果店提供食品“试吃”服务。 六、食品经营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必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所经营的食品来源可溯、合法合规。 七、商场超市等食品销售经营者销售直接入口散装食品的,应当设置隔离设施以确保食品不被消费者直接触及,并有明显的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识。 八、商场超市、餐饮服务提供者必须每天对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保持经营场所空气流通。 社会各界发现违法食品经营行为的,欢迎拨打12345、12315热线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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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广东禁止商超、水果店提供“试吃”服务 / 编辑:婉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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