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密码 注册 会员权益
首页 | 招聘 | 周刊订阅 | 报料18926281283 | 投稿箱 | 手机版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城市: 广佛肇 | 深莞惠 | 珠中江 | 上海 | 北京 | 武汉 | 长沙 | 川渝
关键字
 
当前位置: 主页>新闻中心>综合资讯>政策法规>综合信息>

商超进场费暗藏黑账毒瘤 隐性收费名目繁多

时间:2011-12-30来源:北京新闻网 作者:

  进场费是供应商永远的痛,很多供应商形容零售商乱收进场费如同“坐地收钱,雁过拔毛”,但大型零售商强大的渠道掌控力又让供应商难以说“不”。当五部委联合发文清理整顿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违规费的通知一出,多家供应商昨日向本报记者投诉,卖场收取的装修费、好位置费、活动费、各种罚款等项目数不胜数,并且不少费用是无收据无发票,或者发票只写一种“抬头”的“黑账”,很难查出收费名目,更无从谈起完全杜绝卖场乱收费。

  隐性收费名目繁多

  进场费是商场和超市利用其自身优势与地位,向供货商收取的费用。卖场费用多、费用高一直以来都是供应商难除的心病,一位彩电企业的高管给记者列了一份卖场返点清单,卖场月返一般是16%,卖场管理费是3%,专柜制作费用2%-3%,促销员佣金2%,促销费及进场费平均4%-5%,加上其他赠品费用、追加返利等等,总费用率至少在25%-30%。

  “这是明面上、写在合同上的账目,其他的费用数不胜数”,一位空调企业的销售经理向记者介绍,比如卖场销售区间的装修费用,一块价值15元的地板,卖场会跟企业要80元,企业为了入场就必须接受这个价格。

  还有完成卖场活动必须承担的开销。举例来说,各大家电卖场目前正在开展家电延保活动,卖场给每个制造企业的销售人员一定的销售任务。若没有消费者参加延保,任务没完成,企业就会被卖场罚款,罚款费用不菲。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少制造企业自己出钱为销售任务买单,这就是所说的活动开销。除此以外,还有物业、保安等人员需要费用打理。

  而超市收取进场费在供应商心里早已成为顽疾并见怪不怪。某食品供货商透露,超市现阶段向供货商收取的进场费分为合同内和合同外两种,合同内收费主要为上架费、月返费、广告费、促销费、年节费、毛利补差等,合同外收费同样名目繁多,如条码费、端头费,促销活动中的条幅、花篮、灯箱、人员管理等费用。

  事实上,零售企业本应以赚取商品差价为主要盈利模式,随着进场费越收越多,商场超市向入驻品牌和供应商收取各种费用已成为其主要盈利模式。不少供应商表示,超市向其收取的各种费用和成本总和最高占商品单价的40%。

  多头“黑账”无从查证

  除了收费多,无头债也搞得制造企业一头雾水。一位冰箱企业的渠道人员向记者介绍,不少卖场向制造企业收费,但是根本不会开发票,好一点的卖场会给开一张收据,但大多数时候根本无法查收明细。另外,零售卖场各种职务的人都会找制造商要钱,比如大区负责人、店长、销售主任等等。

  “有的时候装修第一次会有一个开销,随后会有二次、三次装修费用,卖场会告诉企业第一次没有装修理想,但是后面这些费用就没法量化,当然也不会有收费明细了。”一供应商向记者抱怨。

  不仅如此,一家为大型外资连锁超市供货的小食品供应商还透露,今年在其京城18家门店内销售额约3800万元,但此超市要求其给出的增值税发票中需扣除15%的纯利,票面上的最终显示金额约3300万元(未税)。除去合同中的正常缴费外,其余还要再缴纳460万元的店内条码费、货补费、进货员费、端头费等,如不缴纳将无法结账。

  “这家超市是乱收费的典型代表。”上述供应商透露,合作时都是直接与该外资超市总部订立合同进行商品销售,而当商品实际进入分店时还需重复缴纳上架费,此项费用在北京18个店面内每年需50多万元。

  上述供应商同时表示,条码费在上述超市中乱收费的比重占到近50%,其今年全年共缴纳约190万元条码费。其中,一件单品在一家门店的一个条码需收费2000元。有时因销售情况不佳或没有处理好与店内业务员的关系,店内则“故意”不把商品上架。值得关注的是,如门店在三个月内不扫条码将自动锁码,一旦锁码供应商还需拿出2000元进行“解码”或引进新品种,此项收费是最典型的重复收费。

  还有部分供应商表示,部分超市将其乱收费的项目在发票抬头上都开成“促销服务费”,以掩人耳目,这样制造商缴纳费用的明细根本无从查证。“卖场收了费用,还不给发票,我们只好自己凑发票冲账。”一位家电企业代表抱怨。

  不堪重负又欲罢不能

  苛捐杂税让制造企业利润被大幅压缩,然而大型零售商掌握着渠道控制权,为了走货或者品牌考虑,不得不被迫接受。TCL多媒体一位内部人士表示,由于彩电厂家竞争激烈,几大彩电巨头的份额差不多,导致主动权掌控在连锁卖场手中。其次,彩电产品收入仅占卖场总收入两成左右,而利润贡献则更小,也从另一方面降低了厂家的话语权。

  家电分析师刘步尘指出,家电企业给卖场的出厂价称为供价,家电的一般供价是成本价基础上加月返等其他费用之后的价格,因此这对彩电企业来说基本上就是不赚不赔只赚吆喝。

  “最糟糕的不仅仅是这些。”上述高管告诉记者,最让企业“闹心”的就是卖场擅自破坏企业的价格体系。卖场卖得越多,企业给的返点就越高,所以卖场就“自主”降价,以求薄利多销。对于制造企业,卖得越多,赔得就越多。一位厂家代表坦言,没有任何一家供应商敢把大连锁卖场作为主要利润来源,不论白电黑电,在卖场的运作中很少有盈利的。

  去年12月,有媒体曝出,由于某大型连锁外资超市拒绝康师傅部分品种将在全国范围进行10%的涨价,由原来的每包2元上调到2.2元,康师傅对其全国门店采取了断货对抗。当时,康师傅发出说明,称“争议与产品调价无关”,矛头直指此超市的进场费。当时就有业内人士透露,如果一家方便面企业想要在货架上出现包括各种口味和包装的10种产品,要向超市缴纳几十万元的进场费,早已超出了厂家的承受能力。

  对于利润被大幅压缩,北京供货商联盟代表、北京商业联合会理事姚文华表示,超市乱收费是对生产上游到零售终端压榨过程的体现,而乱收费带来的后果则是零供关系的恶性循环。

  完全杜绝仍有难度

  零供矛盾已成为各方难解的顽疾,近年零供纠纷不断发生。2006年,我国商务部、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出台了《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欲通过立法来规制这种不平等的交易现象,但收效甚微,部分供应商表示该《办法》已成“一纸空文”。

  日前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了《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决定自2011年12月至2012年6月在全国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最大单店面积超过6000平方米、门店数超过20家,且2010年销售额超过20亿元人民币的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包括规范零售商收取使用促销服务收费行为、禁止各种违规收费行为等。

  对此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样的文件恐怕难以从根本上杜绝零售商对供应商收取进场费,因为不少违规收费根本没法查到明细,因此也就无法判断是否违规。不少家电企业认为,还是自建渠道能够改变被压制的困境。去年开始,格力、美的、志高等企业都建立了不少专卖店,就是为了摆脱卖场的束缚。

  姚文华表示,国家2006年出台的《办法》一直没有有效实施,此次国家明令禁止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一旦成功实施将对零供矛盾产生积极作用。零售卖场乱收费其实是变相推高物价,羊毛出在羊身上,对消费者而言也不公平。并且,零售企业如果一直以收取进场费的方式经营,企业倒闭恐成必然趋势。

  相关链接

  不断推出的治理政策

  ■ 2005年1月 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共同颁发《北京市商业零售企业进货交易行为规范(试行)》,严格规定超市、商场不得再强收进场费。

  ■ 2006年9月、10月 商务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和《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明确要求零售商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如果违反相关规定,将最高处以3万元罚款。

  ■ 2011年5月 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农贸市场摊位费及超市进场费的通知》,公布6项措施解决农贸市场和超市乱收费及收费不规范行为。

  ■ 2011年11月 商务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工作方案》,整治商场超市乱收费。

  • 如对本文有兴趣可分享到 :
  • 新浪微博
  • 搜狐微博
  • 开心网
  • 腾讯微博
------分隔线----------------------------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若看不清,点击图片更换)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新闻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参与新闻留言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第一商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摘自:本站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商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第一商业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20-38248250 传真 020-38248296
推荐    
中国730种商品进口关税降低等多项经济
万达的金融游戏:繁荣背后的隐忧
高档酒店餐巾在黑作坊浑洗 专家称卫生
永和大王开放加盟 加速扩张冲击700门店
易买得在华连亏四年 900万再次抛售两家
达芬奇家居报案称遭记者勒索100万元
热点内容   更多
深圳一体化城市新格局:将建立起三级中
广州白云区商业网点规划(2010—2020)开
广州CBD遍地开花 珠江新城无地可用
构建六大产业 建设“广东现代流通大商
广州入选2010中国最具竞争力城市100强
广州:超市出租专柜与铺位收押金要纳税
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奠定 调高第三
广州北京路步行街商铺违反“门前七包”
广州市长张广宁:白鹅潭定位为广佛商业
[广州两会]市长激励广百挑战“过江龙”
招商拓展   >>发布
佛山南海创鸿广场
广州海航YH城
LCC--东莞常平百花时代广场
智能鞋柜格调生活款式最多
培训信息   更多
“自动增长模式”经销商总裁班
“二老板”式金牌店长特训营
市场开发与经销商管理
店面销售业绩倍增实战班
Copyright©2011  第一商业网版权所有     www.topbiz36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