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网购新规 用户可无条件退货
时间:2011-04-15来源:新快报 作者:
允许消费者一段时间内无理由取消订单,第三方交易平台先行赔付消费者……近日,商务部发布《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其中特别鼓励网购设立“冷静期”制度,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无理由取消订单。除了设置“冷静期”,服务规范中的平台应异地备份、平台先行赔付、平台修改交易规则提前30日公示等规范也引起了广泛关注。
设“冷静期”尚属推荐性
《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和此前的征集意见稿相比变化不大,对购物网站的服务提出要求,从网购平台设立基本行为规范、平台对网店的管理、对消费者的合理保护、与相关服务提供者的协调监管等方面,明确交易各方责任、保护各方权益。
规范提出“冷静期”制度,鼓励平台经营者设立“冷静期”,允许消费者在“冷静期”无理由取消订单。商务部信息化司司长李晋奇表示,这可以防止消费者冲动购物,有利于减少纠纷。不过这一规范属于推荐性的,网购经营者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立。
网店撤柜要提前3个月告知
《规范》还鼓励向消费者提供“卖家保证金”服务,保证金用于消费者的交易损失赔付。同时要求,网购平台经营者要公示服务经营者信息,建立数据存储与查询,对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平台内的网店如停止经营或撤柜,应提前3个月告知平台,并配合处理好涉及消费者或第三方的事务。
网站要建立保护知识产权机制,对权利人附有证据并通知具体地址的侵权页面、文件或链接,平台应通知被投诉的网店。一旦侵权属实,平台有责任依法予以删除侵权的内容,要求网店停止侵权行为,予以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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