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经过4个多月公开征求意见和修订,新医改方案最终稿有望本周公布。据消息人士透露,相比去年公布的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最终方案修订了130多处。其中,多半修改属于语言、用词的进一步规范、明晰。同时,删去了多处宏观性表述,增加了导向性操作规定。
引入注意的是,修改稿中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医院门诊病人可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修改稿中还规定,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
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
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公立医院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机制。“从财务管理角度,哪个医院都会有医和药的收、支分开核算内容。”一位医改专家对记者分析,“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实质上是一种无效表述。记者获悉,修改稿已经取消了“实行医药收支分开管理”的表述。
在“医药分开”的实现形式上,修改稿中增添了零售药店内容,即“探索公立医院门诊药房改制为零售药店等医药分开的有效途径”。
“医药分开的真正含义是门诊药房和医院分开。”上述医改专家称,所谓公立医院探索门诊药房改制,即是零售药店托管医院门诊药房。这意味着,医院门诊病人须凭医生处方到社会零售药店购药,凭医保卡结算药费。
“此前方案中,对于如何定位众多零售药店,只字未提。”上述专家表示,门诊病人按处方去零售药店购药,也是国际普遍做法。
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副会长、连锁药店分会会长王锦霞表示,目前34.1万家社会零售药店遍及城乡、有273万员工为百姓提供了购药方便。“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店”已成为社区百姓的普遍选择。零售药店的药品价格普遍比医院低20%-30%.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在如何选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上,修改稿也进行了调整。即修改稿增添了“医改协调小组制定试点原则和政策框架,统筹协调指导各地试点”。而“在全国选择部分地区或单位开展试点”被删掉。
“这可能意味着,国家只制定试点原则,具体试点由地方自行选择,可能不单设国家层面的试点。”上述消息人士猜测。
基本药物不再“统购统销”
由于基本药物制度在征求意见稿中的改革表述引发了很多争议,对此,修改稿进行了大范围调整。
“如果按征求意见稿的方案,将使我国30年来药品生产流通领域的改革,全面倒退回计划经济体制时代。”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研究员朱恒鹏对记者分析,他把征求意见稿中的“基本药物供应体系”,即政府组织的“定点生产、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制度,归结为“药物统购统销”模式。而该模式的最大弊病是行政部门垄断,和由此带来的更多商业贿赂和寻租空间。
显然,医改方案制定者们看到了相关讨论,在修改稿中把基本药物的“定点生产”删掉了,改为“基本药物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此外,修改稿中还把“统一制定零售价”修改为“国家制定基本药物零售指导价格,在指导价格内,由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招标情况确定本地区的统一采购价格”,即国家不再制定统一的基本药物零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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