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密码 注册 会员权益
首页 | 招聘 | 周刊订阅 | 报料18926281283 | 投稿箱 | 手机版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城市: 广佛肇 | 深莞惠 | 珠中江 | 上海 | 北京 | 武汉 | 长沙 | 川渝
关键字
 
当前位置: 主页>新闻中心>综合资讯>政策法规>综合信息>

儿童化妆品新规明年2月1日起执行

时间:2012-12-13来源:南京日报 作者:
     明年2月1日,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将正式实施。该“指南”有望为儿童化妆品筑起一道安全防护栏,它要求,儿童化妆品应最大限度地减少配方原料的种类,不宜使用具有诸如美白、祛斑等功效的原料,尽量少用、不用香精、着色剂、防腐剂及表面活性剂等。
  根据《儿童化妆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儿童化妆品系指供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使用的化妆品。记者在超市查看了一些儿童面霜产品的成分表,发现大部分儿童面霜配料品种在15种以上,部分产品配料品种居然超过30种,包括香精、防腐剂、羊毛脂、丙二醇等化学物质。还有一些沐浴产品,写的是“温和不刺激”,但成分表也复杂得很,多达十多种成分。此外,主打“白皙光泽”、“嫩白幼滑”的产品也比比皆是。
  “给孩子用的产品,我更愿意购买纯天然的。”市民陈女士对记者说,为了买到放心产品,她一般会在专业的母婴店或者“海淘”购买进口儿童化妆品,这些产品的价格虽然比国产的贵一些,但是成分绝对纯天然,不含香精、酒精等成分,让她比较安心。
将本文分享到  
------分隔线----------------------------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若看不清,点击图片更换)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新闻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参与新闻留言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第一商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摘自:本站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商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第一商业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20-38248250 传真 020-38248296
推荐    
中国奢侈品消费增速骤降 大品牌走起亲
徐福记涉嫌违规添加 多数超市未下架处
马云捧场有机食品超市引猜测 否认直接
PRADA业绩逆势大涨 大众路线能走多远
百盛利润下降42% 传统百货业或进入瓶颈
德克士欲加速一线城市扩张 或增开2千门
热点内容   更多
深圳一体化城市新格局:将建立起三级中
广州白云区商业网点规划(2010—2020)开
广州CBD遍地开花 珠江新城无地可用
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奠定 调高第三
广州入选2010中国最具竞争力城市100强
广州:超市出租专柜与铺位收押金要纳税
广州市长张广宁:白鹅潭定位为广佛商业
广州北京路步行街商铺违反“门前七包”
广州城市建设延续 天河城岗顶将建步行
构建六大产业 建设“广东现代流通大商
招商拓展   >>发布
古生雅苑商业广场
深圳世纪汇
东圃商业地产招商
佛山兴沥雄广场
培训信息   更多
大店店长精细化管理实战班
企业供应链融资讲座
打造金牌店长特训营
经销商如何打造卓越经营团队
Copyright©2012  第一商业网版权所有     www.topbiz36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