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 密码 注册 会员权益
首页 | 招聘 | 周刊订阅 | 报料18926281283 | 投稿箱 | 手机版 | 设为首页 | 收藏本站
  首页 |
  城市: 广佛肇 | 深莞惠 | 珠中江 | 上海 | 北京 | 武汉 | 长沙 | 川渝
关键字
 
当前位置: 主页>新闻中心>综合资讯>政策法规>综合信息>

广州营改增11月起推行 拟拨5亿补贴增负企业

时间:2012-10-26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黄少宏

    “营改增”试点将于下周四起在广州推行,针对小部分企业在改征增值税后可能出现税负增加的情况,广州市将本级先安排5亿元试点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财政扶持。

    尽可能不增加企业负担

    “营改增”试点之后,企业是否都能享受到税负降低的成果?这是昨日新闻发布会的一大焦点。

    广州市财政局副局长段彩英坦承,本次试点总体税负下降,但部分企业可能由于抵扣不充分等原因造成税负上升,需财政予以扶持。交通运输业出现税负上升的可能性最大,不过各企业的成本结构不同、固定资产不同,如购进新设备、进项可抵扣,则税收可能会下降。

    据介绍,对部分因试点而税负增加的企业,将采取“企业据实申报、财政核实分类扶持、资金分级负担”的方式予以扶持。段彩英表示,因此而增加的税负可获得足额财政补贴,即100%补贴。广州市本级先安排5亿元试点财政专项资金,给予财政扶持。目前,上级财政部门正在制定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广州市将做好资金调度,按照上级部门制定的办法,细化有关资金申报、拨付程序,使这部分企业税负增加的压力得到缓解。

    “但由于一些企业存在偷漏税的情况,他们担心被处罚,可能就不敢申报了,”有记者指出。“不用担心”,段彩英表示,试点将尽可能不增加企业负担。

    针对改革后地方财政收入减少的疑问,段彩英也作出回应。段彩英表示,改革之后不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她指出,试点在税收收入方面有一个过渡性政策,继续维持试点前营业税共享分成比例不变。而且营业税在税收中占比约为20%,增值税则达到27%,对财政收入的贡献,增值税的比例也要大于营业税,因此不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

    的士发票可使用至明年6月30日

    随着试点的实施,相应的税收优惠和发票使用也将有所调整。

    按照规定,过渡期间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几个方面,首先是原免征营业税的政策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予以免征,包括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等;其次是新增对部分业务如管道运输服务、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等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还有,新增对部分行业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行业及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行业按简易计税方法,即按3%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而试点期间的发票发售也已经准备就绪,10月底前可顺利供应发票。据介绍,试点纳税人原向主管地税部门申请领购的发票(除自印发票)使用期限至2012年10月31日止,11月1日起,开始使用国税部门监制的发票。

    至于试点纳税人原使用地税税务部门监制的自印发票可使用至2013年6月30日止,但应按照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开具发票和纳税申报。广州市地税局总会计师李健强表示,的士发票就属于这种情形。从2013年7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一律使用国税部门监制的自印发票。

    另外,“营改增”试点纳税人2012年11月仍须向地税部门申报缴纳2012年10月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发生在11月1日之前的,也应当到地税部门开具营业税发票,并缴纳营业税款。

将本文分享到  
------分隔线----------------------------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 点击我更换图片(若看不清,点击图片更换)
最新评论 进入详细评论页>>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新闻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参与新闻留言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第一商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摘自:本站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商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第一商业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20-38248250 传真 020-38248296
推荐    
苹果深圳首家零售即将开业 内地第七家
雅居乐CFO崔永年涉中信泰富内部交易罪
万达5.1亿获得福建龙岩综合用地 拟投资
广州老字号网上开卖 线上定位高端化
Coach计划将把50%产能转移出中国
玛莎百货承诺限期整改:淘汰服装有毒物
热点内容   更多
深圳一体化城市新格局:将建立起三级中
广州白云区商业网点规划(2010—2020)开
广州CBD遍地开花 珠江新城无地可用
广州: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奠定 调高第三
广州入选2010中国最具竞争力城市100强
广州:超市出租专柜与铺位收押金要纳税
广州市长张广宁:白鹅潭定位为广佛商业
广州北京路步行街商铺违反“门前七包”
广州城市建设延续 天河城岗顶将建步行
构建六大产业 建设“广东现代流通大商
招商拓展   >>发布
佛山兴沥雄广场
2013第七届中国(广州)国际食用油几橄
2013第七届国际(广州)优质大米展览会
越和集团市中心三大项目招商
培训信息   更多
企业供应链融资讲座
打造金牌店长特训营
经销商如何打造卓越经营团队
广东服装品牌职业经理人培训
Copyright©2012  第一商业网版权所有     www.topbiz36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