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星级或以上标准的酒店可配套桑拿按摩服务项目、不得在政府机关和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桑拿按摩服务场所……《东莞市桑拿按摩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昨天出台,其中废除了原有的“总量控制,定期限量发放”的设置方式,此外还建立了桑拿按摩服务行业的准入标准。
针对《办法》中的准入标准,记者昨天调查发现,东莞有很多按摩服务机构都不符合条件,个别地区的桑拿按摩服务机构密度过大,而在东莞南城区,更是有一家休闲中心的楼上就是市城建局的办公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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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状
仅138家桑拿机构有证
据东莞市卫生局方面表示,随着东莞社会和经济不断发展,《东莞市桑拿康复服务行业管理办法》中“总量控制,定期限量发放”的设置方式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东莞桑拿按摩服务行业管理的需要。同时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第三轮行政审批事项调整目录(第一批)》(市政府令第86号)规定,《东莞市桑拿康复服务行业管理办法》中设置的《桑拿康复经营许可》已取消,桑拿按摩服务行业原来的审批程序已难以执行。由于总量控制和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目前有牌有证的桑拿按摩服务机构很少。根据东莞市卫生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拿到《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东莞市桑拿康复经营许可证》的桑拿按摩服务机构、酒店仅有138家。而据业内人士保守估计,东莞的酒店就有近千家,桑拿休闲中心更是无法估计,“而且酒店内有超过八成都是开设有桑拿按摩项目的”。
由此可见,全市大部分的桑拿按摩机构都是无证经营,导致有关部门无法进行有效监管。“例如我们卫生部门,就只能对有证的桑拿机构进行卫生检查,其他的我们也无权监管。”东莞市卫生监督所的有关负责人说。
新政
各镇制定桑拿行业规划
为了解决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和规范对桑拿按摩服务行业的管理,东莞市卫生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东莞市的实际,拟定了《东莞市桑拿按摩服务行业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记者获悉,该《办法》的征求意见稿昨天已经在东莞市法制局的网站上公布。
《办法》上不再以“总量控制,定期限量发放”为设置原则,“桑拿按摩服务行业的设置实行合理规划、适量控制”,要求各镇(街)政府制定本辖区桑拿按摩服务行业规划,报市政府同意后备案。《办法》将桑拿按摩服务单位审查工作分为受理、筹建、发照三个阶段。在受理阶段,拟开办桑拿按摩服务中心的单位先向当地镇(街)政府申请,经当地镇(街)政府审查同意后,再报市卫生部门审核。
另外,针对以前多个部门同时监管的问题,《办法》规定,卫生部门是东莞市桑拿按摩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并协调有关监督管理工作。工商、公安、消防、财政、税务、综合执法等部门和各镇(街)政府按各自职责,共同做好桑拿按摩服务行业的相关监管工作。
单独设桑拿面积有要求
在桑拿按摩服务单位的审批过程中,《办法》建立了相关的准入条件:四星级或以上标准的酒店可配套桑拿按摩服务项目。单独设置桑拿按摩服务项目的,其经营场所建筑面积应不少于1500平方米;桑拿按摩服务经营单位应相互保持一定距离,同一街道直线间距不得少于300米,不同街道的方圆距离不得少于150米;不得在政府机关和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设立;实行商住分开,经营场所不得与员工宿舍、居民住宅相连,不得毗邻危险品仓库。
《办法》还明确了桑拿按摩服务行业布局、装修和设施等相关要求,如应设有等候室、更衣室(行李保管室)、浴室(浴池、蒸汽室)、按摩厅、休息厅;室内地面应防渗、防滑;休息厅不得少于50平方米;按摩从业人员应持有身份证(外地务工人还须持有暂住证)、卫生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及卫生培训合格证,上岗时必须穿着大方得体的工作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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