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街不得少于200米 广州购物街区标准本月实施
时间:2008-09-17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蔡华锋
记者获悉,广州市《特色旅游购物街(区)服务规范》(下称《规范》)昨日正式对外发布,并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规范》,广州商业街长度不得少于200米。
据悉,《规范》的出台,填补了国内旅游购物街区相关标准的空白。今后广州的特色旅游购物街(区)须依据《规范》的相关标准设置。如商业街长度不得少于200米、临街商业网点密度为50%以上、购物中心和专业市场营业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购物环境应该设有公共休息区等,此外,旅游服务设施应在明显位置设置游客问讯中心或服务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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