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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总会启动“2015广州零售业30强”等活动

时间:2016-05-12来源:第一商业网综合整理 作者:

本网讯 在连续三年成功发布“广州零售业30强”、“广州十佳购物中心”后,近日,广州商业总会启动了“2015广州零售业30强”和“2015广州十佳购物中心”的公益活动,旨在提升广州商业的竞争优势,加强国际商贸中心购物天堂的建设,树立商业(零售)标杆,促进零售业的发展。

    

  据悉,总部或区域总部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从事日用消费品(不包括汽车、石油)零售经营为主的购物中心、百货店、超市、专业和专卖店以及网上零售等企业,经营时间2年以上(即2014年1月1日前在广州注册或开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被相关政府部门通报严重处罚的商业企业均可报名参加。


  评审专家将以企业自报的2015年经营规模数据为主,参考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的数据评选出30强零售企业;根据购物中心的营业面积、销售额、日客流量的指标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十佳购物中心。


  作为广州商界一年一度的品牌性盛典,广州零售业排行信息发布活动获得了广州众多企业的支持。据广州商业总会介绍,凡申报企业均可获得《广州零售业2015发展报告》及本企业在行业中的排名的个性化资料。商会将会编制《广州零售业排名专辑》,在广州商业总会官网、会刊《广州商业》以及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同时,商会将向市商务委等有关部门建议对入选企业加强扶持和培育;分专题召开座谈会,深入到企业开展调查研究,争取各方资源,为企业解决经营上碰到的困难。


  据悉,广州零售业排名发布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方式。为体现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参加活动的企业不收取任何费用。请申报企业于2016年5月20日前把申报材料提交至广州商业总会。




关于开展“2015广州零售业30强”和“2015广州十佳购物中心”排行发布活动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在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为了提升广州商业的竞争优势,达到商务部和省市商务部门有关促消费、保增长的要求,广州商业总会决定开展“2015广州零售业30强、广州10佳购物中心排行”信息发布的公益活动,并加大对入选企业的宣传,让它成为广州国际商贸中心、购物天堂亮丽的名片。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统计范围

(一)广州零售业30强申报条件和统计范围

1.总部或区域总部在广州市工商注册登记的法人企业;

2.从事日用消费品(不包括汽车、石油)零售经营为主的购物中心、百货店、超市、专业和专卖店以及网上零售等企业,经营时间2年以上(即2014年1月1日前在广州注册或开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未出现重大责任事故或被相关政府部门通报严重处罚的商业企业。

3.统计范围确定为:

(1)总部设在广州的企业,其所管辖的分(子)公司的销售额均可统计在内,包括其在广州以外地区的企业。

(2)总部在广州以外的企业,只统计其在广州的分(子)公司的销售额。

(3)特许经营企业经营规模含加盟店的销售(营业)额。 

(4)以零售为主的电子商务企业(B2C),如总部设在广州,其所管辖的分(子)公司的销售额均可统计在内,包括其在广州以外地区的销售额。

(5)一个独立法人多种经营的企业,其数据中零售业销售额应达到60%以上,并说明具体包括哪些企业的销售额;已被纳入集中统计的企业不再重复申报。

(6)复合业态的零售企业(即有零售店,又有购物中心),允许购物中心内本企业的零售店销售额重复计算(即以零售企业申报时,包含购物中心内本企业的零售店的销售额;以购物中心申报时,包含所有商户在购物中心内的销售额)。


(二)购物中心申报条件和统计范围

1.购物中心是指由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在一个建筑物内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集合。

2.购物中心统计经营规模,按其所有商户(含百货店、超市、专门店、专业店、娱乐场所、餐饮店等)在购物中心内的销售(营业)额计算。

3.购物中心统计经营规模,要注意近几年统计的连贯性。


二、申报材料

(一)申报零售业30强的企业请填写《2015广州商业零售业30强排行发布活动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十佳购物中心的企业请填写《2015广州十佳购物中心排行发布活动申报表》(见附件2),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承诺填写数据真实。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企业简介(1000字内)。

(四)申报零售企业30强需附2015年12月财务报表复印件。

(五)其它能够佐证本企业各种相关数据的旁证材料,例如但不限于:本企业2015年度工作报告、本企业在权威文件材料上的相关数据,等等。

以上材料装订一式1份,以纸质材料方式提交,同时以光盘方式提交电子文件。


三、申报时间

广州零售业排名发布活动,采取企业自愿申报的方式。请申报企业于2016年5月20日前把申报材料提交至广州商业总会(邮寄地址: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5楼广州商业总会收,请在信封面注明是商业排名活动资料,邮编:510030)。


四、排名依据和要求

本次评选将分为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初审环节,30强零售企业以企业自报的2015年经营规模数据为主,参考政府部门及相关机构的数据。10佳购物中心按营业面积、销售额、日客流量等指标为参考进行排序。复审环节,我会将邀请专家分别对30强零售企业和10佳购物中心的各项指标进行科学公平的综合评估。

要求:申报企业要保证所报数据的客观、真实。经查证核实提供虚假数据的,将取消排名资格,进行公开通报。


五、宣传与服务

(一)凡申报企业可获取《广州零售业2015发展报告》,及本企业在行业中的排名的个性资料。

(二)编制《广州零售业排名专辑》,在广州商业总会官网等网站及新闻媒体上宣传;在广州商业总会会刊《广州商业》进行系列报道。

(三)对排名前30名零售企业,前10名的购物中心颁匾。

(四)向市商务委等有关部门建议,对入选企业加强扶持和培育;商业总会将会有专人负责跟进服务。

(五)分专题、类型召开座谈会,深入到企业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政府反映企业呼声,争取各方资源,为企业解决经营上碰到的困难。

(六)组织入选企业有关管理人员的交流会,搭建企业的沟通平台。


六、相关事项

(一)为了体现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参与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企业申报的有关经营数据要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承诺合法、真实,能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三)为确保数据真实可靠,主办方与政府有关部门建立沟通机制。

请有关企业积极参与活动,在一个全市性的舞台上,展示企业的良好形象。



附件:

2015广州零售业30强排行发布活动申报表.rar

2015年广州十佳购物中心排行发布活动申报表.rar

        

(联系人:梁璐媛,83553731;梁丝茗,83550266;

邮箱:chinaggcc@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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