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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会讲坛”成第二课堂 岭南集团等来“取经”

时间:2014-04-22来源: 作者:

              

             专题讲座吸引了岭南集团、友谊集团等100多位企业管理人员前来“取经”。


    本网讯(第一商业网记者 文小兰 4月22日广州报道)为帮助企业深入理解新消法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影响和企业为此所肩负的责任,近日,广州商业总会举办“新消法背景下的企业责任与解决方案”专题讲座,吸引了岭南集团、友谊集团、广百股份、海印集团等100多位企业管理人员前来“取经”。


    从今年3月15日起,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始实施。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增加了哪些新内容?企业在经营中需特别注意哪些事项?4月18日,广州商业总会“商会讲坛”第五讲瞄准新消法这个热门话题,举办“新消法背景下的企业责任与解决方案”专题讲座。

              

             广州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张云珠详解新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不同之处。


    本次讲座上,“商会讲坛”特邀演讲嘉宾——广州市工商局法制处处长张云珠给大家列举了新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十多条不同之处,并重点阐述了和企业日常经营息息相关的系列条款,提醒企业注意新消法对企业的新要求。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宇星则从案例切入,通过大量的消费案例深入解读和剖析,提醒企业注意“职业打假人”,引起现场很多企业管理人的共鸣。讲座结束后,不少企业代表围着陆宇星律师咨询。他们表示,“商会讲坛”已成为他们学习的“第二课堂”,每次听课都获益不浅。希望今后能经常参加,真正为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讲座结束后,不少企业代表仍围着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宇星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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