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26日,天虹股份发布公告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持续增长需要,公司与茂名飞鹏投资有限公司签署《租赁协议书》及《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飞鹏海岸城项目部分物业,用于开设购物中心。 据了解,该项目商业计租面积约8.5万平方米,租赁期限20年。 费用方面,该笔交易总金额(含租金及设商业服务费)约6.81亿元。此外,公司对于该项目装修、设备购置等投资约1.03亿元。 公告指出,签订该协议及合同目的在于公司租赁物业开设购物中心,有利于公司扩展连锁门店网络,扩大影响力和提升行业地位。 |
|
原标题: /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