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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31日,华侨城(亚洲)控股有限公司发布2018年度业绩报告。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的持续经营业务实现收入约为人民币15.85亿元,同比下降约 61.4%,主要原因为综合开发业务中上海苏河湾项目收入下降所致;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约为人民币7.99亿元,同比下降约27.8%;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每股基本盈利为人民币0.77元,较二零一七年同期下降约51.6%,主要原因为本期综合开发业务的应占溢利下降,以及归属于永续资本证券持有人的应占溢利增加所致。 城镇化产业生态圈投资业务 作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唯一的境外上市平 台,本集团通过境内外投资并购、产业投资等方式,积极探索与尝试金融创新与产业优势的有机结合。 二零一八年,本集团在文旅行业投资了同程艺龙控股有限公司;在教育行业投资了天立教育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在地产服务行业投资了易居(中国)企业控股有限公司。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参与设立的新华创新基金SPC之独立投资组合实现退出,实现投资收益约人民币1.14亿元,该基金投资一间高科技公司的权益。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参与设立的上海利保华辰基金已投资包括文化体育领域在内的多个项目,并于回顾期内参与设立的深圳远致富海新兴产业基金已投资包括新能源、电子领域在内的多个项目。 融资租赁业务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全资附属公司华侨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宜宾丝丽雅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开展了设备的售后回租业务,实现融资租赁业务的起步。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融资租赁业务实现收入约为人民币1,319万元,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 溢利约为人民币438万元。 纸包装业务 于回顾期内,本集团已完成退出纸包装业务,保留了部分原纸包装企业的土地和 厂房,转型为产业园继续运营。 展望2019年,集团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以文化+旅游+城镇化和旅游+互联网+金融的创 新发展模式,通过搭建文化产业体系、旅游产业体系、新型城镇化、电子产业 体系及相关业务投资五大发展方向,参与国家新型城镇化建设。 作为华侨城集团唯一的境外上市平台,本集团将以「综合开发+城镇化产业生态 圈投资」为新的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华侨城品牌及资金优势,在中心城市及华侨城城镇化项目所在区域获取高质量项目,以更大力度,更大规模发展综合开发业务;并积极借助和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和金融产品,通过境内外投资并购、产业基金、融资租赁等方式,助力华侨城集团打造新型城镇化的产业生态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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