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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拟17.9亿收购广信江湾新城

时间:2017-05-04来源:未知 作者:吴婕秋

 本网讯(第一商业网记者吴婕秋广州报道)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月4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阳光城指定的其他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拟以约17.9亿元收购中保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广州市泽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汇来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曲辰投资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广信江湾新城100%股权。

    公开资料显示,江湾新城占地面积为2.94万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办公。该地块分为西区、中区和东区,其中西区为待开发项目,占地面积1.05万平方米;中区总建筑面积为8.63万平方米。目前公司自持4.87万平方米;东区总可售建面2.3万平方米(已签约8755.73平方米,未售1.42万平方米),自持裙楼及车库面积2.37万平方米。

    据公告披露,广州市汇来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3.11%(截至本公告日,广州市汇来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18%股权已转让至广州利碧辉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广州市泽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23.65%,中保国际企业有限公司持股49.12%,广州曲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12%。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28日,广信江湾新城资产总额为5.96亿元,净资产为-8.43亿元,采用资产基础法估值后的增值额为26.37亿元。

    业绩方面,江湾新城2016年以及2017年前两个月的合并营业收入为9667.46万元,净利润为3059.79万元。此外,标的公司旗下子公司江湾新城物业2017年前两个月的营业收入为430.15万元,净利润为-92.49万元。

    此外,标的公司还存在包括工商银行广州花城支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等三方合计9.8亿元的借款担保,其中长期借款的数量约3.1亿元。

    阳光城表示,交易完成后,上述担保对应债务仍由标的公司江湾新城偿还,无需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相关担保,故不构成对外担保及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据悉,阳光城已于2016年12月向交易方支付了2.5亿元的履约保证金。

    阳光城称,本次交易有利于其实施“3+1+X”(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大福建+战略城市点)的发展战略,旨在灵活利用并购等手段多元化、有节奏地获取新的项目资源。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增加房地产项目储备资源,有利于提高公司未来房地产项目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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