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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莱尔斯丹发布截至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止三个月未经审核之零售业务营运数据及正面盈利预告。 于二零一九/二零财政年度第二季度,集团自营零售业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录得总销售下跌6.5%及同店销售增长17.5%。 于二零一九/二零财政年度第二季度,集团电子商贸业务与去年同期相比录得总销售下跌28.4%。 于二零一九年八月三十一日,集团于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共设有465间零售店铺,较去年同日店铺数目净减少156间。其中包括位于中国内地、香港及澳门的409间自营店铺,以及位于中国内地的56间特许经营店铺。 根据最新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董事会预期与去年同期之股东应占净亏损人民币9,585,000元相比,集团于二零一九/二零中期将录得股东应占净利润。 集团于二零一九/二零中期预期录得净利润约人民币2,000,000元,乃由于受同店销售改善及关闭低效店铺所影响,中国内地零售店铺贡献增加;及因集团进行地区办公室整合,而导致一般及行政开支录得下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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