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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华百货:续租深圳物业 扩大购物中心网络

时间:2019-02-22来源:未知 作者:吴婕秋

    佳华百货控股今日发布公告,于2019年2月15日,租户A及租户B与业主A及业主B(视乎情况而定)订立长期租赁协议(包括租赁协议I、租赁协议II及租赁协议III),年期由2019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止(包括首尾两日),以重续将于2019年2月28日到期的现有租赁协议,并租赁物业III以经营集团第二家购物中心。

    物业I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松明大道松岗佳华商场。物业II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人民路龙华佳华商场。物业III位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澜大道佳华领域广场一期(1栋)和二期商业部分观澜商场。

    租户A及租户B为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主要于中国从事零售店及购物中心营运及管理业务,以及其他相关业务。

    租赁协议I租金为:自2019年3月1日开始,租金将按初始月租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5元(合共每月约人民币80.97万元)收取,月租每3年递增5%;

    租赁协议II租金为:自2019年3月1日开始,租金将按初始月租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35元(合共每月约人民币85.9万元)收取,月租每3年递增5%;

    租赁协议III租金为:初始月租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45元(合共每月约人民币1,13.25万元),月租每3年递增5%。    

    集团自业主A租赁物业I及物业II超过十年。由于与业主A就物业I及物业II订立的租赁协议将于2019年2月28日到期,集团拟继续租赁物业I及物业II,以继续经营集团于深圳的两家零售店。   

    此外,集团持续着力拓展在广东(包括深圳)等地区的业务,积极物色合适的位置以扩大集团购物中心的网络。集团认为,物业III的位置及面积理想,适合开设集团第二家购物中心,租赁物业III将可扩展集团的零售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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