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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集团获广州友谊1.86亿股 成为第三大股东

时间:2016-06-06来源:未知 作者:吴婕秋

本网讯(第一商业网记者吴婕秋6月6日广州报道)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月3日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广州市国资委通知,收到国资委出具的批复,同意将广州市国资委所持公司1.86亿股股份无偿划转给越秀集团持有。鉴于公司、越秀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广州市国资委,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据了解,越秀集团此前并未持有公司股票。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并完成股份过户后,越秀集团将持有广州友谊186,266,107股股份,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2.56%,为第三大股东;广州市国资委将继续持有广州友谊617,977,528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1.69%,为第一大股东。

    自广州提出新一轮国资改革整合以来,广州友谊已经先后两次进行整合。2015年12月8日,广州友谊公告称,该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广州市国资委等以9.4元/股(略高于停牌前收盘价9.33元/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6382.9782万股,募资不超过100亿元。发行完成后,广州友谊的控股股东仍为广州市国资委,公司股票也将12月9日复牌,所募集的资金88亿元将用于收购越秀金控100%股权,11亿元则用于向越秀金控增资,增资资金用于补充广州证券营运资金。

    2016年4月26日,广州友谊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以2016年3月28日公司总股本1,482,553,6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元(含税),送5股,不转增股本。如本次股权划转前上市公司201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本次国有股权划转的股份数及国有股权划转完成后广州市国资委、越秀集团的持股数作相应调整。

    申万证券认为,广州友谊是传统商业企业,本身经营情况难有好转,借力国企改革全面转型金融产业,有望实现商业金融联动协同,给其疲弱的主营业务带来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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