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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许经营备案研修班开课 企业、经贸局踊跃参与

时间:2007-08-24来源:第一商业网 作者:陈玫

    本网讯 (第一商业网记者 陈玫8月24日广州报道)   由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主办,中山大学商学院、广州采纳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协办的《广东省特许经营企业备案研修班》,今天在中山大学正式开课。课程受到省内各连锁企业以及各地经贸局的欢迎,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汤涓、中山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肖自美、广州采纳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业务部经理冼宏飞等专家、学者及法律人士,与40位学员共同对特许经营条例进行探讨、学习,并为学员提供法律指引。

    佛山市经贸局、东莞市经贸局、顺德经贸局、清远经贸局都派员参加了此次的研修班,美宜佳、邓老凉茶、宝生园、新海德、通驿等知名连锁企业亦积极响应,踊跃参与研修班,学习特许经营条例。

 

    在研修班上,汤涓为学员解读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备案及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分析了特许经营现状、特点和发展前景,介绍了《《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立法意义及《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实施对特许经营企业发展的影响。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秘书长汤涓

    中山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肖自美、广州采纳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宏分别就“现代物流信息化”、“特许经营标准化系统的高效构建及成功特许经营案例分析”题目,为学员进行了授课。

中山大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教授肖自美

   

广州采纳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宏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今年5月1日实施,根据条例规定,从事特许经营的特许人必须在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商务部也出台了《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对备案的具体工作作了详细的要求。申请备案的特许人应当向备案机关提交商业特许经营基本情况、中国境内全部被特许人的店铺分布情况、特许人的市场计划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的复印件、与特许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经营资源的注册证书复印件、特许经营合同样本、特许经营操作手册的目录、特许经营的产品和服务,以及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特许人承诺等。未按照《条例》和“办法”的规定办理备案的特许经营特许人将受到商务主管部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仍不备案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广东省经贸委流通服务处今年第661号文《关于印发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管理办法〉〈商业特许经营信息披露办法〉的通知》,已“委托省连锁经营协会受理特许人的备案申请材料,由协会和市备案材料,经省经贸委备案并在商务部予以公告。”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已迅速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备案小组,首先将组织首批会员企业向省经贸委集体备案,并力争在年内完成大多数会员企业的备案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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