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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 (第一商业网记者 陈玫2月6日广州报道) 在2008年7月成为广州新大新公司持股1%战略投资者后,广百股份在昨天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受托经营管理新大新公司的议案》,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将对新大新正式进行为期一年的托管。新大新公司总经理亢小燕将同时兼任广百股份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COO)。 据悉,今年1月5日,广州市国资委将其持有的新大新公司99%的股权及权益无偿划拨给广百股份集团。广百股份董事长荀振英对媒体表示,为解决集团内部同业竞争的问题,广百股份与广百集团签订协议,对新大新公司进行托管。 托管一年双品牌运行 根据协议,广百股份对新大新的托管期限为一年,从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委托期限届满,经过双方的协商,可延长托管期限。在一年期内,广百股份可以决定新大新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并拥有对该公司的高管人员进行任免及制定考核制度等权利。 托管费用则以新大新公司2008年审计的合并利润总额为基数,在托管期内,利润超过2008年利润总额的,则广百股份收取超出部分的5%作为托管费;如未超过2008年利润总额基数的,托管费为0元;托管期间如因公司托管责任导致新大新公司出现亏损,广百股份按亏损额的5%向广百集团支付补偿金。 新大新目前在广州有4家门店,三水1家门店,2007年实现营业总收入7.61亿元,净利润1731.36万元;2008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3.29亿元,净利润1399.33万元。虽然新大新与广百的总店在北京路毗邻而居,大部分的商品也相同,但广百股份董事长荀振英却认为两企定位并不相同,因此并不会分流客源,只会有互补的利好。“广百的定位是城市核心商场,主要面对高端客户,而新大新的定位则是区域消费核心商场。”他相信,由于定位的不一致,托管新大新对两企业将有互补的作用。荀振英强调,广百股份与新大新公司分别拥有各自的品牌,即使托管也将继续维护各自的品牌。 亢小燕兼任广百副总、COO 在今天公布的《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同意聘任亢小燕为广百股份副总经理,任期自即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亢小燕将负责新大新和广百百货门店的运营和管理。 同时以全票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首席官的议案》,解聘黎国汉先生首席工程官(CCO)职务,聘其为公司首席发展官(CDO);解聘钱圣山先生首席运营官(COO)职务,聘其为公司首席招商官(CBO);聘亢小燕女士为公司首席运营官(COO);聘谭燕红女士为公司首席安全官(CSO);解聘严盛华先生首席发展官(CDO)职务,其余高管人员职务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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