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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超市流产事件新客隆回应:被打的是超市女主管

时间:2008-12-05来源:第一商业网 作者:陈玫

    本网讯  (第一商业网记者 陈玫12月5日)   就本网12月1日刊登的广州日报报道《扔几把菜惹来盘问踢打 孕妇在新客隆内被打致流产》一文,新客隆日前向本网发来声明表示,该报道为不实报道,水电二局医院的结论为孕妇是宫外孕流产,而超市女主管在孕妇流产前则遭到了孕妇所带来人士的殴打。

    媒体报道:孕妇超市内被打致流产   

    据广州日报12月1日报道,11月16日早上,万阿姨到超市准备购买特价菜回去煮饭,但是限量出售的特价菜不够煮多人的分量,心想自己经常过来买菜,是熟客了,于是就多拿了几把青菜找职员称重。但职员一直坚持限量出售,不予过秤,两人争执了一会,阿姨决定不买了,一气之下就把菜扔在一边,谁知这一扔惹了祸。“穿制服的保安说了一句,‘你敢扔我的菜’,几个人就把我拉进了办公室,说了将近40分钟。”

    听说母亲的委屈后,姚女士随后和母亲到办公室讨说法,希望职员向母亲道歉,然后贴个公示说明情况。目击者刘先生说:“两边刚要说好了道歉,这时候进来了几个男子,有人说了声就是她,然后其中一个年轻男子二话不说,对着姚女士的肚子猛踢了几下,扭头就跑。姚女士当场一阵剧痛,捂着肚子,没多久下体就开始出血。其他人被这一情景惊呆了,当大家回过神来要去抓人,踢人者已经不知所终。”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主表示,当时有四五个业主在场目睹了整个打人过程。他们反映,在警察到场时,该超市的何店长也承认打人了。

    事发后,姚女士到水电二局医院做检查,确认流产,而超市的店长只留下2000元检验费。万阿姨说:“女儿在医院躺了几天,做了流产手术,共花费6000多元。超市方面后来一直没有其他赔偿。至今女儿肚子上还留着微创手术后的伤疤未愈合。” 连日来,母亲多次找超市讨说法。“我们等了七天,超市竟然答复说不管了。”万阿姨对此很气愤。
 
    超市方喊冤:被打的是女主管 孕妇是宫外孕流产

    对于广州日报12月1日的报道,新客隆超市相关负责人认为是不真实的报道,听取了消费者一面之词,损害了新客隆的名誉。该负责人表示,新塘新世界新客隆超市分店11月16日上午8点开业后,给超市隔壁发廊员工做饭的万阿姨像往常一样来到超市买菜,挑选好菜后,因为“上海青”做促销,每个顾客只能限量购买一把,别的顾客都遵守超市的规则排队购买,但是万阿姨以吃饭的员工多不够吃为理由要购买几把,超市员工看万阿姨是老顾客,就照顾性地给万阿姨购买两把,(同时也引起了别的顾客的不满情绪)但是万阿姨还是不满足,说两把还是够吃,要求多买几把,为不引引导其他的顾客抱怨,超市员工礼貌告诉万阿姨自己不能做主,但是万阿姨当着许多顾客的面骂超市员工,并把自己的菜丢到打秤台上。

    这时超市负责的一位女主管过来(女主管是刚刚请长假做完手术回来上班的第二天)跟万阿姨解释,无奈只下,为不影响超市的正常工作和其他顾客的购物时间,女主管只好跟另一名超市工作人员请到旁边办公室做思想工作,但是时间并非有报道的40分钟那么长。

   之后万阿姨回了家,过了还没有半个小时,万阿姨的女儿因为自己的母亲在超市受了委屈就带了发廊的员工气势汹汹来到超市,一进入超市就要找之前那位女主管,并且抱住电子称不让其他顾客打称,一看见女主管就冲上前往女主管的肚子上狠狠踢了一脚。不知道是因为刚刚做完手术还是因为那一脚力气太大,女主管当场就倒下去,万阿姨的女儿见女主管没有反抗的能力就拉住女主管的头发把女主管的头往旁边的墙上撞,当时许多顾客都发出可尖叫声。超市保安人员发现情况后马上过来制止,事情才没有进一步恶化。

    超市的女主管立即报警(第一次报警),警察很快就赶过来。了解完情况后警察进行了调解,在警察离开后,万阿姨的女儿又要求超市女主管给万阿姨赔礼道歉,不肯罢休。同时,一起同来的伙伴还扬言如果不道歉就不让超市营业,把女主管打死之类的恶语。女主管为怕自己的人身再次受到伤害,只好躲在办公室。直到公司总部派来的协调员到了以后,女主管才从办公室出来,继而又发生争执,在超市内一个不到7平方米的小办公室里一下子挤了十几个男男女女,万阿姨的女儿突然大叫说自己被人踢了一脚,气氛又再次紧张起来,超市方为表明自己的清白,再次报警。

    第二次警察来后,又进行调解,叫双方各自到医院验伤。出于人道主义,超市店长还是陪同姚女士到水电二局验伤,差不多中午一点半做完,当时医院的结论是没有问题。姚女士当时并未知道自己怀孕,还要求做了X光检查。下午三点左右,姚女士又说有问题,再要求到医院做检查,何店长陪去,这次检查是有流产迹象,医院要求住院,当时超市垫付了2000元。后来医院鉴定为宫外孕,必须做流产手术(具体手术时间不详)。姚女士一家随后以流产为由,多次致电超市方解决,超市方也在积极配合,当知道医院结论为宫外孕流产,超市方自知与自己无关,出于人道主义,也未对垫付的2000元及一些检查费用进行追索。

    11月24日下午,姚女士一家向新客隆提出要10万精神赔偿和医药费等杂费,超市不予接受。11月28日,姚女士搬一椅坐到超市门口,堵住通道,不给顾客进出购物,影响经营。当时,超市方为保留真实现场,拿出数码相机进行拍摄,被对方抢走,至今未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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