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现有证物难以认定强奸
事件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在网络传播,很多网友对此事表示愤慨,认为警方应尽快公布调查结果,给出一个公正结论。大多数人怀着猜测的心理,谴责人人乐商场门店总经理的行为,为许小姐喊冤;也有网友质疑:女事主是否因广告业务故意挑起事端?
昨日下午2时,记者联系到许小姐,她表示现在情绪仍非常低迷,希望案件有更大进展。“这不是什么好事,我怎么可能往自己身上泼污水?”对于因广告业务故意挑起事端的说法,许小姐感到气愤。宋先生则表示,对于这件事,他没什么好说的,一切以警方的调查为准,他会配合调查,但他不方便评论网络上流传的一些内容。
记者从相关方面了解到,事发后,福强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并通知刑警大队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还陪同许小姐到医院和家中提取血液、阴道分泌物以及短裤等相关物证,交给技术部门鉴定。其间,民警对相关涉案人员调查走访。经鉴定,许小姐阴道分泌物、短裤等均未检出人精斑,其血液也未检出安眠药成分,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强奸的犯罪事实,还需进一步调查。
警方提醒
若遭不法侵害 须留足够物证
办案民警表示,许小姐是在事发后第二天报警的,时间过去太久,增加了证据提取和检测的难度。他提醒:市民若遭受不法侵害,要及时报警,并一定要保留足够的物证,以便调查。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成指出,认定强奸要理清多个关键点,往往有难度,取证十分重要———首先要进行血液等检验,查看是否被服用相关药物导致不能自主,若有这种情况,则认定强奸的可能性很大;其次,进行阴道分泌物及内衣痕迹等检验,看是否有对方的分泌物;再次,看受害人身上是否有伤痕等,以此证明有无被强迫。
两大悬疑
男女独处时 宋先生做了什么?
记者到涉事宾馆查看了相关录像。录像显示,当日下午2时58分,许小姐被宋先生及另一名男子搀扶进入宾馆512房,随后其余人员走出房间,而未见宋先生出来。下午3时41分,衣衫不整的宋先生从512房走出。那么,这期间的半个多小时发生了什么?
许小姐称,她正是在和宋先生独处的时间内被对方性侵犯。宋先生对此表示“没有做过”,并尊重警方调查。由于房内没有监控,相关真相至今无法对证。
自称被强奸 许小姐是否诬蔑?
事发后,许小姐为何不在第一时间报警?她是否真的被下了药?她是否不能确定自己被强奸?她是否为拉业务故意诬蔑?有网友提出质疑。对此,许小姐坚称当天应该被下了药,因为她当时有感觉,拼命反抗时却浑身无力、意识模糊,从宾馆回家后还有些迷糊,上床后睡去,一直在内心挣扎是否报警,直到第二天才下决心报案,“让实施侵犯的人受到应有惩罚”。
许小姐的话目前没有足够证据佐证。她表示想讨回公道,会进一步考虑采取措施维护自身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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