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底,一则“港澳购需缴高额税”的消息迅速成为当日新浪微博的热门话题,转发次数达169112次。这一话题起因于海关总署网站上近日公布的2012年第15号文。该文重新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并将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有媒体将此理解为“从境外购入奶粉200元起征10%税率”,这令网友大呼“以后不敢去香港买奶粉了。”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过去我国一直将进口商品作为奢侈品,征高额关税。海关此次将一些商品的税率调低,是拉动内需、市场“逼迫”下的结果。本文见佛山日报记者 张婷采写,发表于该报2012年03月31日,原标题为:“带200元奶粉要交税”系误读。 据新华社报道,海关总署有关负责人30日晚表示,奶粉税率在本次公告中并没有作新的调整,政策和以前是一致的。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所谓“进境200元奶粉须交10%税”的说法理解有误。 事件 修订后税率有降也有升 记者查阅海关总署网站发现,根据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进境行李和个人邮递物品的分类税率多数保持不变,如化妆品税率仍在50%,食品、饮料税率10%,箱包及鞋靴税率10%,钟表税率30%,但皮革服装及配饰、摄影设备、计算机及外围设备税率均从20%降至10%,未具体分类的其他物品税率也从20%降至10%。另外,新的完税价格表新增了不少细分品种,如手机细分为键盘式手机和触屏式手机,个人电脑也细分为键盘式和触屏式。 部分细分商品完税价格也进行了调整。如香水每瓶按300元计价征税,而此前是每瓶100元;眼霜每瓶计税价格从100元提高至200元,精华液计税价从每瓶150元调高至300元;笔记本从统一按5000元征税调整为键盘式笔记本每台按2000元征税,触屏式则另行确定;手机从过去一律按1500元征税调整为键盘式手机按1000元征税,触屏式手机另行确定。摄像机则从200万像素以下按5000元征税、200万像素以上按1万元征税降低一律每台按4000元征税。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征税均为完税价格表,并非免税额。 澄清 可免税携带 5000元自用物品 根据新税表的规定,有媒体将此误读为,居民携带超过200元的奶粉入境,将开征10%的关税,引起了微博的疯转。多位网友误认为,这一起征点偏低,会造成在香港或者海外代购奶粉的成本增高。在微博上看到这则新闻的本地妈妈朱小姐不解地说,自己家孩子的奶粉全部是从香港买回来的,有时也会通过代购店买,“如果以后带几罐奶粉都要全部打税,那价格肯定要上去一大截了。” 对此,海关总署在昨日特别澄清指出,有媒体将“完税价格”等同于“免税额”,对两个修订表有误读。所谓“完税价格”,指的是海关征收关税的依据,即海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审定或估定后通过估价确定的价格。不过较多媒体直接采用了“完税价格”作为“免税额”来进行报道。例如,将“奶粉按照200元/千克的完税价格征收10%的税率”这一表格中表达的意思,错误解读为“进境奶粉超过200元就须缴纳10%的税率”。 海关总署指出,上述公告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 另外,近期国内个别邮政企业与国外非邮政公司合作,将不符合《万国邮联公约》规则要求的邮递物品通过邮递渠道运进,违反了相关规定。最近,海关对个别违反规定的邮政企业采取的措施,不涉及对个人海外网购管理政策的调整。个人海外网购的自用物品,可以通过外国邮政渠道运进,也可以通过商业快件渠道运进。对通过上述两个渠道运进的海外网购个人物品,海关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办理通关手续。 声音 广东商学院流通经济研究所所长王先庆:过去我国一直将进口商品作为奢侈品,征高额关税。但随着现在国内旅游、出访的增多,包括奢侈品在内的进口商品大众化趋势不可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原先的高税制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形势,不利于商品流通,阻碍百姓消费。因此,海关此次将一些商品的税率调低,是拉动内需、市场“逼迫”下的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