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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贵的环保购物袋有悖限塑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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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青年报 作者:燕农 发布时间:2008-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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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塑令”征求意见稿公示10余天来,广东各大超市、商场纷纷推出自家环保购物袋的价格,平均售价3到5元,其中吉之岛的环保购物袋档次最高,初步定价为每个15元。(4月20日《南方都市报》)从原先的免费提供,到现在每个环保购物袋昂贵至15元,让市民们在经历了消费心理的缓冲期之后,仍然很难接受和适应。 基于“限塑令”的环保诉求,本质上是一个系统工程,一方面政府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担当起组织责任;另一方面环保部门加大对废塑料回收利用过程的监管、科技部门加大对提高废塑料资源利用水平的支持、财政税务部门利用税收杠杆调控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再一方面,商品零售业对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有偿提供;最后是引导市民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购物袋。 以此来看,“限塑令”对政府有关部门来说,是环保诉求的责任;对生产和销售企业来说,是资本义务;对市民来说,是公民道德;对整个环保事业来说,是配套的工程。但最终的指向是,政府有关部门和商业企业承担责任和义务,以使市民的消费和生活尽可能不受太大影响。正基于此,国务院《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强调,“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共同营造节制使用塑料购物袋的良好氛围。”但是,“天价”环保购物袋已经改变了“限塑令”的初衷,由全面配套实施转变成单一的价格调控。在CPI持续走高、民生成本越来越大的形势下,“天价”环保购物袋无疑成了民生后背上的又一个奇怪的负担。 更为重要的是,“限塑令”并非是一刀切的指令,而是要求节制和减少使用塑料购物袋,更不是要在限塑之后寻求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但是以“天价”环保购物袋来看,显然已经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商业利益链条,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销售的零售商,都更像是在对待一种新型商品来对待环保购物袋。面对“限塑令”,资本没有更为积极地改变传统服务理念进而重构环保型服务理念,而仅仅是以制度为支点拓展了自身的利益面。 在这个过程中,商业资本之于“限塑令”的责任担当已经几近于无,原本应该承担的责任以自身利益增长的形式转嫁给了消费者。昂贵的环保购物袋真的能借限塑令发一笔财,还是最终受到消费者的冷遇,相信很快就能见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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