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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灯光与照明的运用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14  

  商场内的照明非常重要。首先,灯光可突显店内所陈列的商品的形状、色彩、质感,吸引路人注意,引导其进入店内。因此商场灯光的总亮度要高于周围建筑物,以显示明亮、愉快的购物环境。其次,光线可吸引顾客对商品注意力,因此商场的灯光布置应着重把光束集中照射商品,使之醒目。应在商品陈列摆放位置的上方布置五颜六色的灯光,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望。
  光与色。白炽灯光耀眼而显得热烈,荧光灯柔和,一般商场都是两者并用。从商品色彩来看,冷色(青、紫)用荧光灯较好,暖色(橙、红)用白炽灯更能突出商品的鲜艳。服装、化妆品等使用白炽灯、聚光灯则能很好地突出商品的色彩,营造气氛。
  光源的位置。不同位置的光源给商品所带来的气氛有很大的差别:
  从斜上方照射的光,这种光线下的商品,像在阳光下一样,表现出极其自然的气氛;从正上方照射的光,这种光可制造一种非常特殊的神秘气氛,高档、高价产品用此光源较合适;从正前方照射的光,此光源不能起到强调商品的作用;从正后方照射的光,在此光线照射下,商品的轮廓很鲜明,需要强调商品外形时宜采用此种光源,在离橱窗较远的地方也应采用此光源;从正下方照射的光,能造成一种受逼迫的、具有危机感的气氛。
  在以上不同位置的光源中,最理想的是“斜上方”和“正上方”的光源。
  照明方式。在整体照明方式上,要视商场的具体条件配光。
  在均衡分配商场内的照明亮度时,应以全体照明的店内平均亮度为参考,店面橱窗为其2~4倍,店内正面深处部分为2~3倍,商品陈列面为1.5~2倍,需加倍亮度的地方只要加上局部照明即可。
  商品与聚光性强的灯泡之间的距离不得少于30厘米,以免光线的热量、灼烧导致商品褐色、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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