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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gn=left> 1、员工上班时间配戴手机(如店长因工作需要可配戴)。 2、未按工作规定穿工服、工鞋、工牌及未整理好营业用具。 3、女店员上班应有浅淡的化妆,不得用异味化妆品。 4、头发染成夸张颜色。 5、男店员头发前过眉,后盖领,侧遮脸,女店员长发披肩,侧遮脸,配戴夸张饰品,配戴手链,手镯,项链以及戴戒指超过两枚或多个耳环。 6、留长指甲,使用有色指甲油。 7、接电话时态度生硬、粗俗不礼貌。 8、上班时间扎堆聊天,高声喧哗。 9、上班时间干私活、吃零食。 10、站姿不标准,精神面貌不佳,有气无力与旁人闲聊。 11、工作时间看书报、杂志,吹口哨或唱歌、哼小调。 12、在营业场所站姿不标准、言语不规范。 13、工作时间无故窜岗、窜店,私自会客。 14、货架明显处放有茶杯或私人物品。 15、提前超时用膳,迟到及早退者。 16、仓库员及导购员未经店长允许私自退货。 17、工作差错造成不良影响或一定的经济损失。 18、未经批准擅自减班(调班必须提前一天向店长申请)。 19、接班人员未到岗随意离岗。 20、使用禁语、忌语(如我不知道、你找别人等)。 21、任何讽刺挖苦顾客的语言或对顾客无礼貌不理睬的行为。 22、拒绝执行上级在权限范围内的工作指会。 23、违反财务制度,擅自开具发票据。 24、营业结束时,如仍有顾客选购货品,不予接待的。 25、发现遗失或缺少的财物不报的。 26、工作时间睡觉。 27、旷工一天以上。 28、在工作时间吵架。 29、遇顾客投诉,不及时处理或不逐级上报,造成事态扩大,影响恶劣。 30、私自在外兼职。 31、搬弄是非,诽谤他人。 32、私自外传公司商业数据,文件及资料。 33、未经批准或办理手续,私自外借或挪用公司财物(如产品袋、活动期间赠送的小礼品等)。 34、偷盗公司、顾客、同事的财物。 35、私藏或挪用顾客遗忘的财物。 36、收银员私自将营业额转借或挪用。 37、违反规章制度,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 38、组织及煽动员工聚众闹事。 39、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0、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及事故。 41、经常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 42、触犯国家任何刑事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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