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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店庆共赏中秋月:满100送100券”(9月12日—15日)
活动期内,服装、鞋类消费满100元即送100元现金券,满200元送200元现金券,多买多送(内衣满100送50,化妆品、珠宝、按摩椅等明示除外)
送券点:四楼彪马专柜对面
特别企划:“新光院线中秋强档”
《赤壁》 9月12日19:30—21:30
《破冰》 9月13日19:30—21:30
送券注意:
l 兑换现金券时,必须凭已交款的新光百货购物小票、二联电脑水单兑换。
l 购物票据必须在当天兑换现金券,逾期失效,票据换取券后,剩余金额将作清零处理。
l 不同送券档次商品不能互相累计领券金额,领券时只能按相应档次领取礼券面值(例:购100送100专柜只能送100元券,购100送50元专柜只能送50元券)l 现金券可在全场参加活动专柜内购物使用,明示商品除外,消费时不需附加其它特别条件,可直接购买商品。
l 现金券有效期为2008年9月12日至2008年9月15日,现金券不找赎、不兑现,遗失不补。
l 如持现金券再次购物,现金或刷卡部分再超过100元时,亦可再次领取礼券。
l 100元现金券只可在参加“满100送100”专柜内使用,50元现金券可在全场参加活动的专柜内使用!
PS:活动期间,可使用会员积分券,但会员积分券消费部分不能再参与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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