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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PA新政影响之银行业:数据中心可设在香港
来源: 南方都市报 作者:罗克关 发布时间:2008-07-30  

    根据昨日签署的CEPA补充协议(五),今后符合条件的香港银行在内地注册的法人银行可望将数据中心设在香港,以避免在内地重复建设的额外开支。根据具体承诺,符合条件(见右表)的银行将可以把数据中心直接设在香港。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承诺将给目前意欲在内地开展银行卡业务的香港以及外资银行以便利,而根据央行此前规定,外资行在国内发行人民币借记卡或信用卡,必须将其卡业务数据中心迁至内地,以符合监管要求。

    而目前已经发卡的东亚、渣打,以及今日即将发卡的花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对CEPA补充协议中的新承诺不便评价。但是某国有银行广东分行卡中心副总对记者表示,从技术上考虑数据中心设在何地对于银行正常运作并无异处,而且卡业务数据中心和整体银行的数据中心从技术上而言亦可以在同一后台中运作。“根据各家银行的业务架构不同,数据中心可能包括卡业务数据处理,亦有可能不包括卡业务的数据处理。如果按照CEPA的这一协议,目前想在国内发卡的外资银行完全有可能将此部分的数据处理并到其在香港子公司的数据中心去,这也意味着未来其在内地开展银行卡业务的成本将有望下降。”该人士对记者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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