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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经济工作其他领域的改革相比,商业改革在当时扮演的是首要的一个重点。”张世尧,原商业部副部长,从建国初期就开始在中央贸易部任职,半个世纪以来,一直没有离开过商业这个“行当”,并亲身历经了改革开放以来商业方面的一些重大改革。
2008年7月18日,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专访时,张世尧回忆了那段商业变革史。
20年长期规划草案
《第一财经日报》:为什么说商业改革在当时是首要的呢?
张世尧:改革初期,商业流通领域确实是个重点,因为当时商业是高度集中,这有两个原因:一是市场商品短缺的需要,一是财政收入的管理需要。
当时国家主要是通过国营商业来控制商品。在改革开放之前,20多年计划经济体制,导致市场上商品供给紧张。当时所有的工业品工厂不能自销,生产后全部交给国营商业。国营商业再统一计划和层层分配。工业企业非常分散,不好统一计划管理,而国营商业一直是垄断的,国家通过一统到底的商业部门来管工业产品,这样有利于在市场长期紧张的环境下,国家统一安排市场,有利于把工商的利润集中到商业部门,集中上交给财政,这样国家就可以一手掌握商品一手控制财政。
可见,当时国家就是两手抓:一手抓商品,统一掌握主要商品货源;另一手抓财政,中央财政重点靠商业拿钱,工业品交给国营商业,国营商业对工业品进行统购统销、统购包销,工业品不能自销,价格是管死的。而农产品(000061行情,爱股,资讯),分为三类:一类粮棉油统购统销,二类如猪肉蛋等副食品派购,三类叫议购议销。1978年以后允许农民自购自销。
《第一财经日报》:改革之初,商业部是如何迈开第一步的呢?
张世尧:从1980年至1982年间,当时任商业部部长的王磊同志,根据邓小平同志提出要“在今后20年内实现中国式的四个现代化”、“奋斗目标是20年翻两番”等重要指示,亲自抓商业20年发展规划的研究。
当时我是计划司的负责人,我们会同部内有关司局研究草拟了“1981~2000年商业20年长期规划草案”,经部党组讨论进一步研究修改补充后,又把这个规划草案提交全国商业厅局长会议讨论听取意见。会后,再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然后才上报国务院和国家计委等有关部门,同时发给各省市自治区商业厅局。这个20年发展规划,主要内容讲的是20年内商业如何改革和发展,也包括分几步走和分阶段的主要内容,这是商业部成立以来编制期限最长的一个商业长期计划。以后商业部编制商业“六五”、“七五”、“八五”等几个五年计划,也都以这个长远发展规划作为指导和基本的依据。
突破统购统销派购旧模式
《第一财经日报》:商业部是如何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商品紧缺状态的?
张世尧:商业体制改革起步较早,这是因为原来中央抓商品抓市场主要靠商业,抓财政收入商业也是大头。
商业改革总的是以促进商品生产、发展商品流通、繁荣城乡市场为中心,通过对流通体制、购销政策、管理制度等进行一系列重大的调整和改革,使我国商品流通体制逐步纳入了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条流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轨道。
例如,在商品购销政策的改革方面,上世纪80年代初期,主要的改革是突破了长期实行的农产品统购统销派购和工业品统购包销的旧模式。从逐步缩小农副产品统购范围、减少统派购品种、扩大奖售标准,发展到不再向农民下达统派购任务,按不同情况实行合同定购或市场收购。农产品不再受原来经营分工限制,而实行多渠道直线流通。在工业品方面,首先是取消全部由商业包销的制度,改为统购统配、计划收购、订购、选购、商业代批代销、工商联营购销等多种形式。同时,有步骤地缩小了部管指令性计划,扩大了指导性计划的范围,由商业部计划管理的工业品逐步缩小到棉布、食糖、名酒、镀锌铁丝、元钉等14种。
1981年,我在计划司工作,那时正是市场商品供应还比较紧缺的年代。我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和国务院关于“城乡都需要的工业品优先供应农村”等重要指示,当时的一项重要决策就是要求各级商业部门配合供销合作社在各级政府领导下,层层建立工业品城乡分配小组,切实监督工业品下乡计划(共有10多种单列计划的工业品)的执行。当时,部领导还指示我们会同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的计划部门联合拟订和下达《关于自行车、缝纫机划分城乡供应的联合通知》,其中规定“在保持1978年城乡实际分配数的基础上,每年增加部分,80%给农村,20%给城市,并逐级列入计划”。根据供销社反映的意见,商业部还规定自行车、缝纫机要按不同产地和品种(比如自行车当时有三大名牌:上海的“凤凰”、“永久”和天津的“飞鸽”)进行城乡“二八开”的分配,并写入了文件,纳入了计划。
《第一财经日报》:商业部系统那时有那么多层次和企业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其效率也不会太高,自身这方面是如何改革的呢?
张世尧:在商品流通体制的改革方面,当时是先把原有的按行政区划、行政层次统一收购和供应商品的体制,改变为开放式、多渠道、少环节的流通体制,逐步形成了城乡畅通、地区交流、纵横交错、四通八达的流通网络。
商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方面,一是实行政企分开,精简行政机构,将部内各专业局改变为专业公司;二是下放企业,陆续将部直属企业(包括一级站、二级站)下放到所在市;三是扩大企业自主权,首先经过试点,到1981年后已扩大到所有企业。
在企业体制的改革方面,一是改革批发体制,打破长期实行的工业品收购进来以后要顺着一级站、二级站、三级批发站、零售商店的顺序流通,以及固定供应区域、固定供应对象、固定倒扣率作价的“三固定”批发办法,逐步改变为除少数计划商品外,批发与批发、批发与零售、商业与工业企业之间都可以直接建立购销关系。以后,又把下放到市里的批发站同市批发公司合并成一套批发公司。同时,把商业内部分层次倒扣作价的办法,逐步改为按批量作价或协商作价。在此期间,各地也自发建立了一大批贸易中心和批发市场,它们在业务经营上不分地区、不限对象、自由购销、一视同仁。二是放开零售体制,对国营小型零售企业,可以改为国家所有、集体经营、自负盈亏;也可以直接转为集体所有,国拨资金有偿转让或分期归还;也可以租赁给经营者个人经营。与此同时,国家实行了积极发展集体商业和个体商业的方针,并大力恢复与发展城乡集市贸易、恢复与发展工业自销、发展其他部门自行举办的商业如农工商联合企业和乡镇、社队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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