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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转型
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发展绿色循环经济
深圳面临着全面的城市转型,而首当其冲的就是经济和产业的转型。
对于经济转型,《总规》提出,要继续强化支柱产业、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的转型思路。
关于继续强化支柱产业,《总规》提出: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形成多元化的产业结构。制定重点产业发展目录,提高支柱产业增加值比重。制定鼓励支柱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和用地政策,优先保障支柱产业用地需求。建设总部基地、专业化产业园区和产业聚集地,形成产业集群优势。提高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鼓励自主创新研发,加快发展创新能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龙头企业。发展多层次的金融市场,深化地方金融体系创新,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和金融市场发展。引进国内外一流物流企业,形成产业高效供应链。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文化产业,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投资机制市场化的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
对于大力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总规》提出:制定基于全球产业价值链的产业升级政策,扶持传统产业高新化,不断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企业的创新能力。以提高地均税收和单位工业用地增加值为目标,提高产业准入标准,整合优化传统工业区,合理引导和控制工业用地功能置换,促进产业平稳转型升级。
对于发展循环经济和绿色产业,《总规》提出:建立包括节能减排等内容的“绿色GDP”指标核算体系,将其作为主要宏观调控指标。有效运用价格、税收、许可证等多种经济手段,推广万元GDP水耗和能耗的政府考核机制。设立环境准入门槛与产业退出机制。改造能耗高、污染重的传统产业,大力发展节能、降耗、减污的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生态、环保、海洋等未来优势产业。
城市旅游
构建四大旅游功能区打造区域性旅游中心
“建设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著名旅游地”是《总规》所确定的深圳五项城市职能之一。为此,《总规》专门用了一章的篇幅对深圳未来的旅游发展提出了对策。
《总规》提出:深圳旅游发展的目标是:“建设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海滨旅游城市,区域性旅游中心、主要游客集散地和旅游目的地。”
对于深圳旅游的发展布局,《总规》提出:规划东部滨海旅游圈、中部都市旅游圈、西部沿海生态—文化旅游圈和北部旅游综合后备发展区四个旅游功能区域。
东部滨海旅游圈包括盐田、葵涌、大鹏、南澳,逐步将这一地区建设成以旅游产业为主体的超大型旅游产业带,具有国际水准的生态型滨海综合旅游度假区。
中部都市旅游圈包括罗湖和福田,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集现代都市观光、餐饮购物、休闲娱乐以及大型会展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国际化都市旅游圈。
西部沿海生态—文化旅游圈包括南山和宝安西部沙井、福永、西乡和新安等沿珠江口区域,建设成为滨海生态—文化复合型特色的旅游产业示范区和旅游接待基地。
北部旅游综合后备发展区包括龙岗区内除大鹏半岛以外的地区和宝安其他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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