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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大创新力促深圳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解读《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草案)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市规划局局长王芃介绍说,归纳起来,《总规》有六个方面的内容创新:
调整城市性质与发展目标
他介绍说,此次修编进一步调整和提升了深圳的城市定位,明确了今后深圳的战略重点和发展方向。确定新的城市性质和定位是:深圳将建成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明确城市职能为国家经济特区,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深港共建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文化产业基地;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著名旅游地。确定了城市发展总目标和区域协作、经济转型、社会和谐、生态保护四个方面的分目标,并且建立了包含48项指标的可量化分目标指标体系。
调整城市规模思路
他介绍,本次总体规划修编立足于深圳资源环境容量,建立适应社会经济转型、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人口与用地的规模调控目标与管理模式。提出了保障产业优化升级、实现效益型城市理念的城市增改用地规模指标,并提出城市管理服务人口规模的概念,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以及城市管理的基本依据。
调整城市布局结构
据介绍,本次总体规划修编明确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西、中、东三条发展轴和南、北两条发展带为基本骨架,形成“三轴两带多中心”的轴带组团结构。南北贯通,西联东拓,构建面向区域的城市发展轴,加强与区域的社会和经济联系,强化珠三角区域发展的“脊梁”。提出“外协内联、重组预控、增心改点、加密提升” 的空间发展策略,建立三级城市中心体系,完善适应城市弹性发展以及促进产业集聚增长的空间布局结构。
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落实科学发展观
他介绍说,本次总体规划修编明确了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的原则,加强战略性空间资源的保护,严格控制城市增长边界,优化用地结构与布局,实现土地利用模式的根本转型。实施建设密度分区,适度提高适宜地区的开发强度,积极开发地下空间,拓展城市用地资源,确定城市产业转型发展策略,建设具有区域价值的战略性节点地区,不断壮大以支柱产业为核心的目标产业集群,实现产业渐进式转型。
构建现代化城市基础设施体系
王芃介绍说,本次总体规划修编明确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对特区内外重大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布局的规划统筹,加强特区内外的联系,逐步缩小特区内外的差距,为特区内外的一体化协调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确定到2020年基本确立国际航运中心、华南地区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的目标,建设连接珠三角的城际轨道交通系统,构建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一体化交通体系。建设完善城市供水、排水、防洪防潮、供电、通信、供气、环境卫生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环境保护、城市公共安全与综合防灾体系。引导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和功能布局优化,保障城市的发展需要。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和谐发展
本次总规修编明确提出,要建立符合城市发展目标、适应城市人口结构特点的住房供应体系,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善覆盖特区内外的基础型公共服务网络,实现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供给,提升城市功能。健全城市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体系,保护优良的生态环境,保护城市物质文化遗产,按照国际滨海城市特点和亚热带南方城市风貌进行高标准的规划建设,形成具有鲜明现代化和国际化特色的城市文化精神,打造国际化城市品牌。
城市定位
创建国际大都会与香港共同发展
关于深圳的城市性质定位,《总规》开宗明义地提出深圳将是:“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
市规划局副局长许重光分析说,深圳已不是一个单纯意义上的“经济”特区,为此我们在前面加上了“综合”二字,这也就意味着这是一个包含着经济、社会、文化等多重内容的“综合”的“经济特区”;再次,深圳这个经济特区不再是像开创当初那样是一向国家“要政策”的特区。如今的深圳,发展的源动力将是“创新”,通过“创新”推动城市的全面发展;通过创新担起“先锋城市”的重任。
关于“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这一城市定位,首先明确了深圳在珠三角城镇群以及区域关系里的地位、作用。城市发展总目标中提出的立足华南、加强深港合作,进一步发展为世界级都市区,是一个区域的概念。其次,深圳作为区域里的一个中心城市,规划提出了加强与香港的合作,形成一个综合性的辐射的中心,一个以经济、产业包括金融等等方面为辐射的中心。
至于“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这一战略定位,许重光说:“在一个城市的总体规划中十分鲜明地将自己的未来与另一个地区的发展联系在一起,这在中国的整个规划史上都是一个创举。”他分析说:“对于城市的定位,这一轮总体规划跟上一轮的总体规划有一个很重要的区别,那就是本轮规划十分强调区域协调。而在区域环境中,最重要的因素自然是香港,深圳的发展历史和经验早已证明,深港两地密不可分。为此,我们在本轮总规里明确地提出了‘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这一战略目标。这一战略目标也与深圳致力实现的‘国际化城市’的构想有一脉相承之处。而对于如何实现‘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的战略目标,本轮总规在城市空间布局、各类基础设施的安排中都有详细的体现。”
关于实现“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的城市定位,《总规》还从完善深港金融合作机制、积极建设深港创新圈、加强与香港在高新技术产业和高端服务业的合作、改善通关环境和跨境交通、加强两地在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和监督管理方面的协作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建议。
对于“创新型综合经济特区,华南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与香港共同发展的国际大都会”城市性质的定义,《总规》中在关于“深圳发展的总目标”中予以了进一步的阐述:“深圳城市发展总目标是—充分发挥改革开放与自主创新的优势,担当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先锋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建设经济发达、社会和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宜居、具有中国特色的国际城市;依托华南,立足珠三角,加强深港合作,共同构建世界级都市区。”
《总规》中还通过对深圳五项主要职能的明确定位,对深圳城市性质进行了具体的描述:“深圳的城市职能是:国家经济特区,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深港共建的国际性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文化产业基地;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具有滨海特色的国际著名旅游地。”
许重光分析说:“在这上述五个城市职能里,有四个职能都被上升到了国家层面,国家经济特区,自主创新、循环经济的示范城市;国家支持香港繁荣稳定的服务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现代文化产业基地;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和边境口岸。由此可以鲜明地看出,深圳已把自身的发展植入到国家、世界的发展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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