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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工作调整原因,本公司原董事会秘书樊江先生不再担任董事会秘书职务。经本公司2008年4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指定副总裁丁晖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至今已近三个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2.13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因此从2008年7月16日起,本公司由董事长何道峰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何道峰先生的通讯地址:昆明市东风西路99号,邮政编码:650021,联系电话、传真:0871-3623414。
特此公告
昆明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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