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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网民对塑料袋有偿使用的范围十分关注。网友:能否详细解释一下塑料袋有偿使用的范围?为什么不将商品零售场所提供的连卷袋纳入收费管理范围内?
[门晓伟]我们没有把超市经常使用的连卷袋纳入有偿使用的管理范围之内,主要是基于食品卫生和安全的考虑。因为超市里经营的大量食品,有些是熟食,比如肉制品,还有一些面食,比如馒头、包子、面条等,其中很多是直接入口的。还有刚才网友说街头上卖的包子,如果没有包装,对食品消费的安全和卫生肯定是有影响的。所以我们考虑到这个问题,用于包装散装的生鲜、熟食和面食的包装袋,包括超市里使用的连卷袋,这部分没有纳入到有偿使用范围,主要是出于食品安全和卫生的考虑。
[门晓伟]《办法》将有偿使用的实施范围限定为超市、商场和集贸市场。本办法所称的商场包括:便利店、折扣店、仓储会员店、百货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建材店、购物中心等所有提供商品零售服务的场所。
[网友 排队买菜]据了解,质检总局负责制定了一系列塑料购物袋的标准,这些标准都涉及了哪些方面?在制定相关标准时,都有哪些考虑?目前所制定的标准是否科学?是否适应当前社会生产生活的需要?能否详细介绍一下?
[刘霜秋]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了三项标准,比如第一项标准是GB21660,这是一个强制性标准,它主要是规定了塑料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要求。比如环保要求规定塑料袋最小厚度达到多少,同时应有类似“为保护环境和资源请多次使用”的环保声明。安全要求规定了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袋的卫生指标和标识,还规定塑料袋应有安全说明和警告语等等。第二个标准就是GB/T21661,规定了塑料购物袋的定义、术语、要求、检测规则、包装、储存。第三个标准是GB/T21662,主要是讲塑料购物袋快速检测方法。在定标准的时候,我们也考虑几方面内容。
[刘霜秋]第一,和国家大政方针要结合起来,首先要保护环境、资源节约、创建和谐社会大的方针结合起来。第二,要考虑当前技术发展水平和企业经营。第三,考虑今后塑料袋的发展。在标准中规定了淀粉基塑料袋,就是考虑到节约石油资源和环保。
[刘霜秋]至于标准的科学和合理化,我们是这样考虑的。首先我们有一个由业内标准专家组成的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二,在整个标准制定中是按照国家标准制定程序,以保证标准的公正、科学、公开、透明。第三,根据当前发展水平,我们感觉目前定的这个标准还是比较科学合理的。
[网友 大善若水123]要想让塑料袋的危害降到最低,关键还是要有好的替代产品,对替代产品,我们国家有没有更好的建议?
[李静]这个通知出来之后,有很多网友、居民都比较关注替代产品。在国务院的《通知》里号召大家,首先要循环使用塑料购物袋,同时要重提菜篮子、布袋子,鼓励使用有利于环境的购物袋以减少使用量。另一方面,对替代产品的开发也做了一些工作。特别是像垃圾袋,完全可采用降解产品来替代,我们和质检等有关部门在商量研究,比如淀粉基完全可降解的产品正在做。
[李静]替代产品在有一定市场空间和竞争力的时候才会发挥重要作用。我们国家这方面的企业规模很小,而且产品很有限,现在产品基本是出口国外,因为那个价格比较好,现在国内市场价格相对于比较低廉的传统塑料价格没有竞争力,这方面我们也正在做一些工作。
[网友 heshun]尊敬的各位领导:下午好!我公司主要生产塑料购物袋,主要是加工贸易,产品全部出口,厚度均为0.025mm以下,也就是在国家限制范围之内,有以下问题需请教:1:国务院下发的限塑令及发改委已经将塑料购物袋列入2007产品指导目录的淘汰类,是否包括进料加工贸易的企业,是否不再允许加工贸易。
[刘霜秋]出口产品应按照贸易合同、进口国标准等要求出口。
[网友 aa369258]有偿使用,2元一个,我现在真吃不消,我感觉不好。以前买菜的塑料袋,我都可以再次放垃圾桶装垃圾,那么现在垃圾袋仍然是塑料的。这样垃圾袋价格上涨。不但没有达到停止使用塑料袋的要求,变相的使老百姓多加了消费。
[门晓伟]在我们制定这个办法过程中也做了一些调查研究,其中大量听取了商品零售企业的意见,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实际上大多数商业企业更关心的不是借塑料袋有偿使用来赚钱,而更关心的是他们怕有的企业定价比他们低,造成顾客的流失。从企业的反应看,说商家会借塑料袋有偿使用措施来赚钱,这种说法没有什么根据,是一种想象。所有的零售企业在过去实行塑料袋无偿提供的时候,他们把塑料购物袋已经放进了商品价格,原来是隐性的收费,现在变成显性的收费。实际上起到一个作用就是政策导向,就是增加消费者直接消费开支,来达到引导少用或者不用塑料袋。所以消费者担心商家会借此机会赚钱,我们分析可能性不大。如果塑料袋卖的很贵,很多消费者就到塑料袋卖的便宜商场买东西,如你的超市塑料袋收一块钱,别的超市收三毛钱或者是两毛钱,那顾客可能就不到你这个超市买东西了。
[门晓伟]《办法》出台的目的就是要适当增加塑料购物袋消费的支出来达到少用,是不是给消费者造成生活负担增加,我觉得不能这么看,我们限制你使用塑料购物袋就是鼓励你使用替代品,比如你再把竹篮子、布袋子拎起来,我们只是提示你少用塑料袋,因为塑料袋会给环境带来危害。
[李静]我觉得消费者这种担心也是可以理解的,因为相关部门出台这个办法,对场所定价原则以及相关方面的责任落实、监管内容都做了进一步明确,下一步随着责任的落实,会得到很好的改观。现在市场竞争还是很充分的,办法出台以后我们到很多商场走访过,问一些商家或者普通老百姓,多数商家选择降低产品价格,这样减少了包装成本,也减少了一些运营成本,所以消费者是受惠的。比如说家乐福,如果你5次重复使用环保垃圾袋,就会给你减一块钱。有的人提出,能不能进一步研究商家的责任,把塑料袋的收费所得用于支持环保相关公益活动,在这方面我们也在做进一步研究。
[网友 livetoday]要想达到好的实施效果,需要有相关部门的大力监管。流通领域的监管部门准备如何在流通领域推行实施《办法》,下一步将采取什么具体措施?
[李文章]实际这个问题我前面已经回答了。从2008年6月1日起,将商场、超市、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提供、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或市场主办单位,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处罚。对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或市场市场开办单位,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
[李文章]同时,6月1号以后,各级工商机关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提供和销售塑料购物袋、销售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和不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的行为。
[门晓伟]为了使这个办法能够切实地落实到位,我们商务部也做了一些工作,一是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商务主管部门要全力抓好办法的贯彻落实组织工作,最近我们召开了商品零售场所购物塑料袋有偿使用工作会议,要求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办法》的实施细则和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实施。同时要加强对本地重点商品零售场所实施办法的督促和指导。
[门晓伟]第二,加强宣传引导。因为我前面说过了,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是一场消费革命,所以消费者充分理解和认识这件事的意义才有助于有偿使用政策的落实到位。我们打算结合6月份的全国节能宣传周开展一次以“拒绝塑料袋、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提高人们对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工作的认识,以得到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第三,加强实施监管。最近商务部准备会同发改委和工商管理总局在6月1日实施一段时间以后,联合下去对重点企业和重点城市进行督导。
[网友 不懂就问]6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质检部门作为生产环节的主要监管部门准备采取哪些措施进行监督?网友“发展不息”:我觉得对塑料袋早该如此!国家在这方面应该再快一点、再严厉一点,不知道国家质检总局在这方面都采取了什么措施?6月1日后是否也会采取相关的专项行动?
[刘霜秋]质检部门将建立健全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监督机制。对违规继续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的,或不按规定标识标注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以及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从完善质量监管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出发,严格执行曝光、召回、整改、处罚等制度。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加快修订塑料购物袋国家标准,制订醒目的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研究推广塑料购物袋快速简易检测方法,督促企业严格按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
[刘霜秋]塑料购物袋相关标准批准发布后,我局及时着手组织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同时,要求各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开展省级监督抽查,加大抽查的频次和覆盖面,加强对塑料购物袋生产企业的监管。除此以外,我们还积极和有关协会、专家联系,提高对这方面执法打假技术的研究,也在采取措施积极扶持各类环保购物袋的发展。同时,也启动了“塑料包装安全、环境和回收利用标准化”专题研究工作,为今后制定相关塑料包装类产品国家标准做好技术准备,以在更大范围内解决“白色污染”问题。有关内容请关注质检总局的网站或者中国标准化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网站。
[主持人]网民对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相关政策十分关注。网友“海绵宝宝胖大星”提到目前塑料购物袋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泛,要想对其限制生产销售使用,难度很大。政府将具体采取什么措施?如何保证遍布城乡的集贸市场也能严格执行这项政策?
[李静]政府将采取什么措施,我们刚才几个部门已经介绍了,国家发改委把超薄塑料袋列入淘汰目录已经公布了(33号令里),我们下一步执法就有法可依了。商务部会同有关部门也出台了相关的办法。质检总局几个标准已经在网上公布了,而且在安徽合肥开了行业推广培训会。工商部门也专门就贯彻72号文发了专门的意见。6月1号之前,包括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旅游总局都对每一个部门职责范围之内的都作出了具体部署和贯彻落实,科技部门也在加大对废塑料处理技术开发利用。财政、税务也在研究一些抑制塑料袋污染的税收政策,比如消费税里可能会考虑到这方面的问题,包括环境税的问题以及对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鼓励政策。从这方面,我们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全方位推动。
[李静]如何保证城乡集贸市场也执行这个政策,90年代以来,十几个省市已经出台了一些“禁止白色污染”的地方性法规,在这方面执行得不是很理想。借鉴其经验,一方面发展改革、质检等部门对超薄塑料袋的生产销售,要从源头上遏制,过去措施不是很有力,现在要大力从源头上抓起。另一方面,商务、价格、工商、城建等相关部门都要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有偿使用政策;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
[李静]在国务院办公厅的《通知》里第6条要求,强化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责任,要求我们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同时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对负责本地区限制塑料购物袋生产使用工作,同时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特别是这里提到,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力的,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以及行政处罚法追究有关部门和追究方面负责人的责任,这是我们强化责任重要所在,我想通过部门的配合,通过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落实,这项工作会比以往有很大的改观,但也要认识到这项工作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
[主持人]谢谢几位司长,也谢谢网友的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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