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商业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精英俱乐部 | 第一访谈 | 专题 | 管理学院 | 黄页 | 商机 | 促销 | 招聘 | 书城 | 培训·展会 | 合作专区 | 第一论坛 | 博客
当前位置:主页>新闻中心>政策法规>文章内容
关于对特许经营企业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5-21  

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及代理机构:

    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5号)规定,对于在2007年5月1日以前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应该在2008年5月1日以前办理备案,逾期没有备案的,应该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备案,并处以罚款。据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08年5月1日以后,备案机关不再直接受理2007年5月1日以前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企业的备案申请。上述企业如需备案,须向备案机关提交“逾期备案的情况说明”,并按照备案机关提出的处理意见执行后,经备案机关同意,方能继续申请备案。
    已经向备案机关递交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没有领取登录号或者已领取登录号,但尚未核准备案的特许经营企业,不在本通知范围之列。


特此通知!

 

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九日

 
 


上一篇:关于相关特许企业尽快上传备案资料的通知   下一篇:采购须用好平衡术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新闻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参与新闻留言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第一商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摘自:本站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商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第一商业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20-85564709 855651680
第一商业网
  热点文章
·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
·立法专家解读《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
·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
·国务院:6月1日起全国禁止免费提供塑料
·2008年1月起开始施行的一批新法律法规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年实行 
·欧美告别免费塑料袋也有过程
·深圳将征收塑料袋使用费 大型商场试点
·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名单公布
·国务院政策解读:“限塑令”将如何实施
·实施"商贸东莞"工程 推动商贸流通业上
·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第一论坛热贴
  相关文章
·关于相关特许企业尽快上传备案资料的通知
·商务部条法司长称塑料购物袋不属政府定价范
·商务部就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答
·商务部发新政鼓励民族贸易 提供多项政策优
·《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
·禁烟令新增执行标准 餐馆无烟区面积至少占
·北京商业零售促销新规 连续16小时促销需报
·商务部拟出台特许经营处罚规定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答记者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实施一周年答记者
·商务部出台《商贸企业信用管理技术规范》
·《食品营养标签管理规范》5月起正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