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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仪:加快产品质量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来源:中国政府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16  

 

  
  2008年1月16日15时,全国产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在国务院小礼堂举行。图为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吴仪作重要讲话。(陈竞超 摄)

  国务院1月16日召开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吴仪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就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维护国家形象;容忍假冒伪劣,就是容忍对人民利益的侵犯和对国家形象的损害。

  吴仪说,在全国范围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国务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重大部署,是提升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水平的重要举措,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中国政府形象的特殊战役。从去年8月下旬部署以来,经过全国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成功地打赢了这场战役,达到了预期目的。专项整治确定的八项任务、20个工作目标及12个100%的量化指标总体上全部实现,一些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以及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明显增强。

  吴仪强调,这次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还只是阶段性的,巩固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必须建设长效机制,把两个链条、两个体系、一个网络的建设真正纳入法制轨道。为此,她提出八个方面要求:

  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具有强烈的质量安全意识。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培养生产经营者、消费者的良好习惯,努力形成不生产、不销售、不购买、不使用假冒伪劣商品的社会环境。三是用好法律武器。要知法懂法,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的机制。四是坚持有权必有责、有权必问责。明确和落实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生产经营者的责任。五是坚持整扶相济,管建结合,“查、治、管、辅、建”同步进行。六是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并积极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等信息化建设。七是进一步完善和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做到无论哪一个环节都有人管,无论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能得到及时处理。八是善于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推广基层好的做法。

  质检总局局长、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长江通报了专项整治的总体情况。北京、河北、江苏、四川等省市负责同志介绍了专项整治的做法和经验。

  相关报道 李长江:专项整治对提高我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总水平作用明显

  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精神,我就全国专项整治总体情况和下一步长效机制建设问题作一通报。

  一、关于全国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07〕57号),从去年8月至12月,全国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去年12月20日以后,在各省(区、市)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织15个检查组,分赴30个省(区、市)进行了抽查。总的结论是: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成效明显,达到了预定目标,完成了既定任务。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各项整治目标如期实现。截止2007年12月20日,专项整治的八大任务、12个100%和20个量化整治目标已经实现。全国676个大中城市农产品批发市场100%纳入监测范围;9.8万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获得了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全部加贴QS标志;12万家食品小作坊100%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县城以上城市的17.3 万家市场和超市100%建立了索证索票制度;269.7万个乡镇、街道、社区食杂店100%建立了食品进货台账制度;食堂和县城以上城市的132万家餐饮经营单位100%建立了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并全部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县城以上城市生猪进点屠宰率基本达到100%,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全国共取缔私屠滥宰窝点近7000个;关停药品生产企业300多家,监督药品企业撤回注册申请7300多个;3.3万家十类消费品生产企业100%建立了质量档案,1万余家企业纳入了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全国1.6万个出口食品原料基地100%进行了清查;对168批非法进口或不合格肉类、水果、废物原料等100%实施了退运或销毁处理;12万多批出口食品100%加贴了检验检疫标识。可以说,这次专项整治行动达到了预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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