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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零售药店将分三级经营 明年3月1日起实施
来源:中国广播网 作者:胡啸 发布时间:2007-12-24  
  从2008年3月1日起,江西省所有零售药店都将实行分级经营。作为全国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试点省份,目前江西省有关实施方案和标准已经确定。
  
  据了解,按照企业经营范围、经营类别、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能力及经营条件的不同,零售药店将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零售药店只能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级零售药店可以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三级零售药店的经营类别更广,分别为非处方药、处方药(禁止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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