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商业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精英俱乐部 | 媒介公关 | 主题活动 | 广东省连锁经营协会视窗 | 合作专区 | 第一访谈 | 合作媒体 | 支持论坛
当前位置:主页>新闻中心>政策法规>文章内容
新规要求明示送货商品目录 大卖场按兵不动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18  

    中国《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以下简称《规范》)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作为中国国家商务主管部门规范家电零售业的技术依据,该《规范》旨在引导和规范家电零售行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力争通过标准的实施,促进家电经营主体优化、服务功能完备、经营秩序规范、消费环境更加和谐。但记者调查发现,《规范》要求家电专业店明示送货商品目录,实施已经半个多月,家电大卖场却仍按兵不动。

      相关报道:《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主要内容

  刚刚买了一台饮水机的吴先生告诉记者,本来以为小家电不送货,因此他还特意找朋友借了一辆吉普车,当交完款后促销员问他什么时候送货时,他才知道买饮水机也可以享受送货上门的服务,只不过不是商家送,而是厂家送。吴先生对记者表示,谁都知道大家电是可以送货上门的,但很多人对小家电是否送货却并不清楚,如果卖场能将送货产品目录和送货规则等进行明示,他就不用去麻烦朋友了。

  据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负责人介绍,《规范》作为家电专业店的首个行业标准,适用于连锁或独立经营的家电专业店。该《规范》从经营场地、营业设施、商品采购、商品销售、质量保证、售后服务以及员工管理等方面对家电专业店提出了规范要求。其中规定,家电专业店应按照承诺为体积较大或重量较大的商品提供送货服务,承诺送货的商品目录和送货条件应在商店醒目处明示。

  记者发现,对“送货的商品目录和送货条件应在商店醒目处明示”这一规定,各大卖场均无反应。在大中北京中塔店,虽然各种促销招牌随处可见,却看不到有关送货商品目录和送货条件的明示。在地下一层服务台后面的墙上,只张贴了一张会员积分回报条款。服务台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所有大家电均可享受送货服务,但小家电是否送货则由厂家自行规定,大中没有关于送货品类的详细规定。

  在苏宁北京花园村店,记者询问电暖器等小家电是否送货,工作人员同样告诉记者,除大家电外,卖场里还有什么家电可以送货他也不太清楚,卖场也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记者看到,服务台后面的墙上除会员回报条款外,还贴有苏宁服务条款,其中有关于退换货等方面的规定,但送货方面只有对老、弱、病、残、孕等消费者提供送货安装服务的条款,但未明示送货的商品目录和送货条件。

  国美北京紫竹桥南店的服务台后面墙上可算内容丰富,不仅有会员回报条款及国美的服务条款,还张贴有各类产品包装的价格,但也独独少了送货商品目录和送货条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大家电一般是由国美的大库统一配送,小家店则是由各厂家自行决定是否送货。至于哪种产品送货、哪种不送,消费者可以自己与厂家协商。

  据了解,《规范》中还有不少细致的规定,如在20公里以内,体积较大或重量较大的商品,卖场应提供免费送货服务。具体商品包括:25英寸以上彩电、冰箱、洗衣机、空调,50升以上电热水器,大型发烧器材、音箱、音响、小家电三件套等。业内人士表示,《规范》制定的初衷是好的,也是对有关部门监管能力的挑战。实际上,此前各领域出台的标准,在强制性实施的同时,由于监管不力,也让不少企业钻了空子。《规范》如果不能落到实处,就只能作为专卖店自律的文本。


上一篇:国内首家超大型摄影器材城亮相鼎好电子商城   下一篇:没有了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最新评论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新闻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参与新闻留言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第一商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摘自:本站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商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第一商业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20-85564709 855651680
第一商业网
  热点文章
·深圳将征收塑料袋使用费 大型商场试点
·首批国家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名单公布
·实施"商贸东莞"工程 推动商贸流通业上
·明年中国经济发展基调:防过热防通胀重
·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通
·深圳个体药店被纳入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明年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关于调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
·《快递服务标准》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
·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12
·工商总局:严格准入 确保流通环节食品
  第一论坛热贴
  相关文章
·最高20倍罚款 广东立法保障食品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自08年1月1
·昆明15日起取消超市进场费违反规定罚3万
·《药品召回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企业积极召
·广东性用品店拟亮证经营 广州成为试点
·广州开展农产品溯源标识试点工作
·餐饮业将全面实施食品索证制度 实现食品可
·南昌启用食品流通环节市场准入备案查询系统
·广州产品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基本建立
·胡景岩司长就《服务贸易发展“十一五”规划
·《家电专业店经营规范》12月1日实施 标准主
·万村千乡工程:新建和改造农家店近26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