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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严查哄抬价格或串通涨价 最高罚20万
来源:新快报 作者: 陈志龙 发布时间:2007-08-14  

    广州首开行业提醒会,市物价局长劝诫:非常时期乱涨价最高罚20万 

    “成本上升了适当提价是正当的,但是,经过物价部门成本核算,提价幅度高过成本,哄抬价格或串通涨价的,就要严肃查处,最高罚20万元!”昨天,广州市物价局专门召集行业
协会及行业“龙头”等40个单位,首次召开“稳定市场价格”的提醒会,市物价局长罗家祥劝诫在座商家,“非常时期”不要乱涨价推高物价。

    商家抬价造成不良影响

    罗家祥表示,近期,自猪肉价格持续大幅上涨以来,其他一些商品价格也相继出现上涨势头。物价上涨原因有多方面,除了食品价格上涨带动,居民收入增加拉动,还有国际市场价格上涨对国内市场产生传递效应的因素。他指出,在这样的形势下,也的确存在个别不法经营者乘机串通涨价、哄抬价格、变相涨价的情况,对物价上涨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高于成本增幅提价将查处

    罗家祥说,广州市已出现个别经营者跟风涨价,像方便面和部分快餐店近日相继涨价,在竞争性的产业里,企业自主定价是符合市场规律的,但如果有行业或企业不顾市场规律操纵价格,联手操控行业内产品涨价,把一个企业定价的权利扩展为联盟行动,这就形成了价格垄断。“在成本上涨的情况下,经营者可以合理转嫁成本,但提价不能超过合理的限度,经过物价部门的成本核算调查,提价幅度高于成本,就是不正常提价,跟风涨价和串谋涨价都将坚决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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