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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十万“回佣”的代价
不管刘士成目前处于休假还是保释状态,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这位美国“麦当劳”总部少数亚裔高层之一、全港最大餐饮连锁企业的头号人物,已暂时消失于公众视野之外了。
据南方周末记者调查,香港出生、现年47岁的刘士成1983年毛遂自荐加入“麦当劳”洛杉矶分店,从最底层做起,一路升至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历任“麦当劳”中国区营运总监、菲律宾董事总经理等职位。出事前,刘士成是“麦当劳”香港区董事总经理,掌管全港200家“麦当劳”分店,管理逾万名员工,年薪高达500万港元。
刘士成的平步青云与他兢兢业业的工作作风分不开。1991年,刘士成被派到北京王府井做开荒牛,一手筹办起北京首家美式快餐店。2000年,刘士成临危受命前往连年亏损的菲律宾麦当劳,花了3年时间终令业绩转亏为盈。自2004年调任香港以来,刘士成开展了大刀阔斧的改革,致力于走年轻化路线,推出新食物、大力拓展McCafe、提供24小时营业,在改变企业形象、拓展业务等方面都取得不俗的成效和口碑。如果没有出事,勇于改革创新的刘士成或许前途无限。
不过,几十万元的“回佣”为这一切提前划上句号。据传,在事情曝光后,刘士成已被停职。不仅如此,刘士成涉嫌收受贿赂,根据《防止贿赂条例》,如果被正式检控并且罪名成立,他可能将面临罚款或牢狱之灾。
据香港廉政公署有关人士介绍,《防止贿赂条例》是廉政公署赖以执法的三个法例之一,其立法精神就是要维护社会廉洁公平,并保障机构及雇主的利益,惩治滥用职权、假公济私的雇员。该法例第9条专门针对私营机构而设,规定代理人(通常为雇员)在未得主事人(通常为雇主)的许可下,不得因办理其主事人的事务或业务而索取或接受利益,提供利益者亦同样有罪。
目前有关案件廉政公署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调查结果将交由律政司决定是否提起起诉。如果律政司认为未有足够证据起诉,案件便会呈交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审议,只有该委员会才有权终止调查工作;如果律政司决定起诉,那么将根据嫌疑人罪行的轻重安排案件在裁判法院、区域法院或高等法院审理,一旦嫌疑人被裁定贪污罪名成立,根据《防止贿赂条例》,最高刑罚为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7年。
香港反贪“零宽容”
知情人士称,香港此次餐饮界的反贪风暴既非孤立个案也非偶然,“来得合乎时宜。”这是因为,香港饮食界的贪污之风一直存在,收受回佣更是普遍。据统计,过去3年,廉署每年平均接获50多宗涉及餐厅的贪污举报,今年头4个月已接获30宗举报,有上升趋势。廉署一位防贪顾问表示:“任何行业涉大量采购运作,都会出问题,例如非法收受回佣等。”
而廉署近日透露的数字也证明了这种“非偶然性”。据统计,廉署今年上半年共接获1748宗贪污举报,其中涉及私营机构的个案共1100多宗,占总数的66%,飙升18%,且主要涉及公司高层甚至上市公司主席。廉署执行处助理处长丘树春说,“过去半年涉及商界的贪污举报,是智慧类型贪污。”
有鉴于此,香港廉政公署近年也明显加大了在这方面的打击力度。今年5月初,廉署开展代号“连环马”的行动,出动190人,拘捕47人,一举捣毁了一个贪污大联盟。一名参与行动的廉署职员形容,事件是饮食界的“灾难性贪污丑闻”。
大型拘捕行动显然没有令贪污者因警醒而止步,不过,却令更多市民因觉醒而举报。香港廉署去年底委托专业调查公司的民调显示,78.7%的被访市民表示愿意举报贪污,其中72%的人表示愿意实名举报,这两个比例都是历年最高的。丘树春说:“廉署接获整体贪污举报上升,与市民警觉性提高有关。”
对此,香港有报章评论称,在法治精神的长期熏陶下,香港民众对打击贪污腐败有一种强烈的正义感和责任心,并且,“执法的严肃性和反贪的‘零宽容’提高了民众反贪举报的积极性”。
在香港,一个对贪污“绝不宽容”的天罗地网已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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