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商业网  
  首页 | 新闻中心 | 精英俱乐部 | 第一访谈 | 专题 | 管理学院 | 黄页 | 商机 | 促销 | 招聘 | 书城 | 活动 | 商股 | 合作专区 | 论坛 | 博客
当前位置:主页>新闻中心>休闲娱乐>文章内容
广东KTV版权费标准10元/天/包房 中山商家在观望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邓泳秋 发布时间:2008-08-12  
KTV版权费标准公布:广东10元/天 中山商家在观望  
 
 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终于尘埃落定。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正式发布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其中,广东的收费标准为10元/天/终端(包房),在全国排名十分靠前。而在中山卡拉OK版权费的具体标准是多少?卡拉OK版权费开征后,商家会否提价?业内人士对此又有何看法?记者就这些问题对文化局、KTV经营者及市民进行了采访。
 
  ●部门
 
  根据中山实际情况定价  
 
  2008年全国各地区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收费标准正式公布了,各地卡拉OK著作权使用费,是在国家版权局2006年第1号公告公布的“12元/天/包房”封顶的标准基础上,结合全国抽样计次数据和各地区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调整,广东的收费标准为10元/天/终端(包房),具体收费工作近期将在省内陆续展开。
 
  市文化局的庞先生表示,至接受采访时止,中山文化局还没有接到上级通知,和市民一样,他也只是通过互联网获悉这个最新消息。
 
  庞先生说,相信有关贯彻落实收费标准的通知很快就会下达到中山,中山会以广东的收费标准为基础,根据本地KTV营业厅的实际情况收取版权费。“10元只是一个参考数字,最终收费标准要经过研究才能得出。”他认为,根据国家版权局的批复,和按照目前一些卡拉OK企业和音像出版公司达成的合作协议,有可能是按照包房收费或者按照点播的频率收费。与此同时,因为收取版权费用会造成卡拉OK企业成本增加,企业极可能将部分成本压力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所以中山在确定收费细则时会考虑这方面因素。
 
  ●商家
 
  “每年将增加费用25万”  
 
  对于大多数KTV营业厅来说,版权费是一笔不少开支,但记者采访了解到,对于收取版权费后会否提价,大多数卡拉OK商家仍在观望。
 
  凯旋会卡拉OK厅有关负责人说,该卡拉OK厅共有70多间包房,中档消费水平约1000元一晚。如果按照广东省10元/天/终端(包房)的收费标准,每年将增加的费用超过25万元。他表示,每年几十万元的费用,对于商家而言并不是一笔小数目,成本增加的压力最终会转移到消费者身上。“卡拉OK是我国目前最普遍的一种大众娱乐方式,应该让普通消费者都能够负担得起。因此即便收费,也应该根据不同城市的具体情况调整。”
 
  市区一家中小型KTV负责人则说,他们共有23间包房,平均每间房可容纳7—8人,最低消费380元一晚,要是版权费落实收取后,每年此项增加的费用约为8.4万元。该负责人表示10元的收费标准还能接受,版权使用费是国家的要求,而且中山所有的卡拉OK厅收费标准都是一样,他们没有太大的意见。“我们这家不是高档卡拉OK厅,因此会考虑到顾客的消费能力,涨价的可能性不会太大。但是如果其他同档次的卡拉OK厅都涨价的话,我们也会考虑。”
 
  ●市民
 
  版权费不应转嫁给消费者  
 
  在接受采访时,大多数市民都认为卡拉OK版权费应该只向商家收取,商家不应该把这笔费用转嫁到消费者身上。陈小姐是一名学生,她认为卡拉OK收取版权费是一件合理的事,有利于保护版权,但费用应该由商家支付,因为消费者在商家场内消费,所支付的费用就应该包含了商家提供的歌曲,就像商家要提供场地、音响等设备一样。
 
  经常光顾KTV的阿明也表示担心,“我很喜欢唱歌,在网上看到现在唱K要开始收版权费了,担心KTV会涨价,如果真的价格上涨了,我也会尽量少来KTV消费了。”也有市民表示即使计费标准不变,但商家可能会通过超市、自助餐涨价的方式变相将费用摊给消费者。

上一篇:南北零售:在差异中同行   下一篇:四道美味护肝食疗方
[收藏] [推荐] [评论(0条)]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用户名: 新注册) 密码: 匿名评论
评论内容:(不能超过250字,需审核后才会公布,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政策法规。
 §点击显示所有评论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新闻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参与新闻留言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第一商业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摘自:本站原创”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第一商业网所有,未经本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复制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第一商业网”。
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其他来源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丰富网络文化,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
3、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站或本网站链接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本网站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本网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的内容或链接。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与本网联系的,请在该事由发生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电话:020-85564709 855651680
第一商业网
  热点文章
·深圳量贩式KTV走入战国时代 钱柜低价策
·广州电影院百年沉浮:新影院票房无忧但
·斥资5000万元打造 广州小石船山谷乐园
·06年度十大金牌KTV“堂会”天河北再增
·上海迪士尼项目最新进展:中方公司名称
·龙泉国际酒店金花圣地KTV全新亮相
·万达国际电影城长沙试营业 推出免费体
·成都欢乐谷将成国内最大娱乐主题公园
·室内游乐园掀投资热 万霞继宝龙之后开
·2008“快乐新年”深圳购物节即将上演
·广州长隆水上乐园变身为全球最大水上乐
·湖南卫视进军零售业 “快乐购”搅热电
  第一论坛热贴
  相关文章
·三水荷花世界寻求蜕变 拟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广州:社区网店专售“百家货” 引来街坊称
·网店新规引发北京店主血本甩卖 广东店主心
·西部假期“砸”亿元强势进驻深圳 一日开2店
·贵州电视台进军零售业 亿元构筑电视家庭购
·淘宝十年赶超沃尔玛 杭州打造电子商务中心
·卡拉OK版权费开征一年多来 东莞九成K厅拒付
·上海迪士尼项目最新进展:中方公司名称确定
·上海迪斯尼进入最后细节谈判 静待择机正式
·网上团购更低价格 改变消费观念
·上海迪士尼中方公司将组建 中方高层出自地
·全国首家台湾游专卖店现身广州 首团线路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