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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粒假钻石,通过本报连续报道已受到了各方广泛的关注。昨日,天河城百货将一纸由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出具的《证明》送到本报,证明8月19日由消费者张小姐送检的宝石不是钻石,且“发现该宝石大小和戒托的镶口不吻合”。
对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的这一检测结论,当事双方均无异议。但假钻从何而来?真钻又到哪里去了?双方依然各执一词。天河城百货表示:“我们出售的百分百是真钻,有鉴定书为证”;消费者张小姐则认为:“我买到的钻石就是假的,根本就不是鉴定书上的那一粒。”其实,双方最想说的都是同一句话:对方存在调包或造假行为。但与此同时,无论哪一方都举不出对方调包或造假的真凭实据。
为此,本报记者昨日走访了国家珠宝玉石质量鉴定检验中心和广州市消委会,力求从不同的角度来接近事情的真相。
国家珠宝玉石质量鉴定检验中心番禺站实验室主任黄天平告诉记者,由国家、省、市等具有鉴定资格的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结果都具有权威性,值得信赖;但也无法保证上架产品就是送检产品,不能完全排除商品在检后到上架销售过程中出现调包或造假的可能。
广州市消委会投诉部主任何建安坦承,就此个案而言,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因为钻石已从戒指上脱落下来,作为消费者来说,拿不出证据证明假钻就是原来镶嵌在钻戒上的那一粒钻石”。真钻石到底是被谁调包?有没有可能是消费者自己调包?都很难证明。
随着近年来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购买珠宝玉石等贵重商品的人越来越多,因此而产生的消费纠纷现象也越来越多。
现象比比皆是,真相只有一个。本报力图通过对现象的报道接近真相,并给广大商家和消费者提个醒: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证明
2008年8月19日,灿业珠宝公司业务员焦小姐陪同顾客张小姐将一张实验号为19877167018的证书连同货品拿到我中心复检(证书内容:钻石戒指、总质量2.07g、印记G18K、钻石重0.14ct,证书照片显示款式为壁镶)。
他们送来的货品为戒托和一粒切割好的宝石,即当时宝石和戒托已分离。委托方述说该宝石可能为戒托上掉下的宝石。经检查,我中心发现该宝石不是钻石,石重为0.22ct,与证书数据不符。我中心调出19877167018号证书的原始记录,记录内容与该粒宝石不相符。我们进一步检查戒托和该宝石的协调性,发现该宝石大小和戒托的镶口不吻合。
以上检验结果显示该宝石不是19877167018号证书所检测的那一粒。
特此证明!
广东省珠宝玉石及贵金属检测中心
200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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