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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元名表引发离奇纠纷 法院驳回消费者请求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李朝涛 发布时间:2008-08-28  
  一只价值12万元的瑞士欧米茄手表检修时发生了离奇纠纷。消费者说表被商家留下维修拒不返还,还有维修单为据;商家却说表已被消费者拿走,对方就是想拿双份,也找到了证人作证。这块手表到底在谁手里?究竟谁在说谎?  
 
  失踪疑云
  瑞士名表维修期间不见了  
 
  2007年3月26日,谢先生到广州市越秀区的某大商场,以123570元购买了一只欧米茄机械男装手表。后来谢先生认为手表走时不太准确,便于2007年5月22日回到该商场,要求商场负责维修或更换手表。  
 
  商场店员得知谢先生的要求后,不敢自作主张,就带谢先生到商场维修处,告诉他要先将手表留下检测,等检测结果出来后才能确定是维修还是更换。商场维修处也向谢先生出具了维修单,上面注明“表留在商场用于全面检修”。  
 
  但谢先生离开商场后,手表在谁手里却有了两个截然不同的版本。一方面谢先生说商场拒还手表,商场则说谢先生当时就把手表戴走了,还各自举证,总之谁都不承认手表在自己那里。  
 
  此后不久,商场还接到了消委会转来的谢先生投诉,商场也答应可以换表,但这时却连谢先生本人也找不着了。  
 
  案情版本1
 
  商场千方百计扣压名表?  
 
  今年2月,一直没有出现的谢先生突然将商场告上法院,说自己将手表送到商场修了很久,但当他要求取回手表时,商场以各种借口拒绝,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商场归还手表。为了证明自己的主张,谢先生还出示了《送检维修凭单》。  
 
  对于谢先生出具的这份维修单,商场表示确有其事,却有完全不同版本的说法。  
 
  案情版本2
 
  名表已被主人强行戴走?  
 
  商场说,当时他们确实要求谢先生将手表留下检测,但谢先生在维修单上签名前,要求再看一次自己的手表,随后也将手表戴回自己手腕。谁知道,谢先生在维修单上签了名、拿了维修回执后,突然快步离开了商场。  
 
  见此变故,工作人员姚某当时就慌了手脚,立即和两名商场经理一边追、一边喊“麻烦你留下手表”。三人一直追到大门口终于拦住了谢先生,要求他要么留下手表,要么留下维修单。但谢先生都不予理睬,最终强行离开了商场。  
 
  姚某三人感觉事情不妙,于是赶紧向商场保安部报告,并由保安部到华乐街派出所报了案。为了证明自己的说法,商场还提供了当事的姚某及两名经理的证人证言,以及事发当时在场的汕头某公司销售人员罗小姐的证人证言。  
 
  抽丝剥茧
 
  第三方证言、警方调查一锤定音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的法官受理此案后,详细询问了4名证人,并到华乐街派出所调查该案的情况。  
 
  但当法院要求原告谢先生本人出庭接受询问时,谢先生一直拒绝出现,只委托代理人出庭。经过好几个月的审理和调查推论后,法院于今年7月底作出了一审判决。  
 
  有力证据一面倒  
 
  法院认为,根据双方的陈述,可以认定涉案手表当时确实被送到了商场的维修部,问题集中在手表经检测后,到底是留在了商场还是被谢先生自行取走了。  
 
  虽然,姚某和两名经理说手表已被谢先生取走,但他们都是商场的工作人员,要是没有其他的证据,这三人的证言不能完全取信。然而,有了与此事没有利害关系的罗小姐作证,法院就可以初步证明手表已被谢先生取走。加上法院到华乐街派出所调查情况,进一步证明了谢先生当时确实将手表和维修单一并拿走了。  
 
  原告始终拒绝出庭  
 
  此外,由于原被告双方对案件事实存在相反的意见,在商场提供大量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下,原告谢先生作为当事人,如果能出庭接受法庭询问将有利于查明事实真相。但谢先生在法院通知他亲自出庭后,仍拒绝出庭应诉,因此被法院视为放弃证明自己主张的权利。  
 
  综合上述种种判断,法院确认手表在原告谢先生处的事实。因此,谢先生要求商场归还手表的请求被驳回,并要独自承担2771元的诉讼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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