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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获悉,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近日已就岁宝百货、人人乐超市、华润万家、百佳超市等4商家播放背景音乐侵权一事,向市版权局提起投诉,市版权局已立案并于近日首次向深圳商家——岁宝百货明星店和人人乐汇港店下达了背景音乐“现场检查”通知书,并敦促商家尽快和音著协取得联系并解决背景音乐侵权问题。据悉,中国音著协在深展开的这一行动,打响了深圳市经营场所背景音乐维权“第一枪”,同时意味着深圳许多商家免费使用背景音乐的历史,行将从此结束。
据音著协深圳代表处首席代表刘滔介绍,自2003年音著协深圳办事处成立以来,在深圳的背景音乐使用授权业务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肯德基、家乐福、吉之岛、威尼斯酒店等,都主动缴纳了相关费用,并得到深圳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的表彰。而岁宝、人人乐超市等深圳知名品牌店,在背景音乐使用上虽经音著协深圳办事处多方协商,仍未解决背景音乐的付费问题。
今年7月,市知识产权局(版权局)和音著协共同宣布联手开展奥运歌曲推广及版权保护专项行动,强调深圳市就商业用途使用奥运歌曲的,如在商场、超市、酒店、餐厅等经营场所公开播放奥运歌曲以及通过演唱会、演奏会等现场表演奥运歌曲,均应事先与音著协总部或音著协深圳办事处联系并办妥许可手续。
据悉,此次针对个别侵权严重的商场和超市的举措,仅仅是音著协维权行动的一个开始,今后一段时间,音著协深圳办事机构还将陆续对其他有侵权行为的酒店、咖啡厅、酒吧等经营场所展开相应的维权行动,并积极督促这些使用北京音乐和奥运歌曲的商家“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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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背景音乐,是指在商场、酒店、酒吧、超市等营业性场所内,以机械表演的方式(即通过技术设备播放)使用的音乐。使用背景音乐付费既是国际惯例,也有法律依据。保护知识产权的《伯尔尼公约》对此早有规定,我国《著作权法》也明确规定表演权为著作权人的财产权利之一,使背景音乐有偿使用的依据更加确实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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