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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停车费下月调整 商业停车场最高降价5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6-26  

  7月1日起实行的广州市路内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楼等配套停车场(以下简称商业停车场)收费方案昨日公布,两者正好“一涨一降”:路内停车场由全市统一收费改为按一、二、三类地区分路段收费,白天收费普遍上涨,其中一类地区最高涨价2.5倍。商业停车场不再由企业自主定价,改为收费标准和路内停车场一致的政府指导价,这使得一向高价的商业停车场最多可降价50%.

  商业停车场调价试行

  广州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处长张奇德说,商场、酒店、娱乐场所和写字楼等商业停车场此次调价为试行价格,试用期至少半年。期间欢迎市民、媒体和经营者提出建议。一旦试行到成熟时段,将举行听证,确定正式价格。

  公共露天车场暂不涨价

  记者同时获悉,已经4年不变的住宅区、公共露天停车场也拟提价,但年内不会调整。广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邱亿通透露,住宅区、公共露天等停车场收费标准调高的呼声很高,考虑到今年价格形势严峻,待进一步论证后,再召开价格听证会,研究住宅区、公共露天等停车场收费全面调整的可行性。

  停车难医院学校不免费

  按照要求,7月1日起,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内设停车场,原则上要求应免费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但确需收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价格主管部门按规定制定。

  广州市物价局昨日正式回应:广州市停车难问题突出,免费停车会使真正看病或办事的车辆不能停车,且可能出现排队等位等情况,对路面交通造成影响。因此广州不具备完全免费开放停车的条件,现在收费的医院、学校仍将收费。如果将来条件成熟将免费。

  新方案还规定,任何停车场一定要在进出口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并设置了2个月过渡期。9月1日起,所有停车场一律要求使用新的正式标价牌。

 

>>>更多报道:商场酒店停车费小车上限15元/时 

  从下月1日起,商场酒店、娱乐场所和写字楼的停车场收费标准将停止实行市场调节价,重新纳入政府指导价,一类地区小车停车费每天最高不能超过60元,每小时或每次最高不得超过15元。这是记者昨日在深圳市物价局新修订的深圳停车场收费政策里获悉的。  

  据了解,目前深圳使用的是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调整方案》。当时政府部门为了缓解中心城区的交通压力,希望使用价格杠杆减少机动车的使用和出行,被划入一类地区的近5万个停车位受到直接影响,若车主不改变出行方式,在停车方面的月均增支将达187元,而调整的综合提价幅度约为35%。  

  “时隔近两年进行价格标准调整,并非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而是部分细节与今年年初省物价局下发的《关于印发<广东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出入,因此对深圳市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进行修订。”市物价局价格处科长王耘说,由于此次调整并未涉及价格涨跌,因此不需要经过听证会程序。  

  他表示,此次价格调整主要是针对特区内的商业、工业、住宅、文娱区域的停车场,并根据停车时间、区域、工作日进行了更细的划分。其中,在住宅类停车场收费上,改变目前区分室内露天的不同价格,实施统一标价,以缓解扎堆停车的情况。但因考虑到包月停车对疏通交通的影响不大,因此住宅类停车场的包月停车价格不变。  

  “除了控制个别停车费订得过高的停车场,实际上并未增加市民的停车费支出。”该局相关负责人说,而这一说法也得到不少开车族的默认。据悉,待下月1日新政策实施后,市物价部门将开展对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尤其对新变更的条规进行重点监测,要求停车场经营单位尽快更新价目表,并明码标价,如市民发现有违规现象,可拨打12358价格投诉热线举报。(记者/张玮通讯员/彭丛林)

  三类停车区域

  依据各法定图则片区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人口规模、路网密度、公交发达程度等因素,深圳市停车场划分为三类:一类为停车策略控制区,包括特区内的商业、工业、住宅、文娱区域的停车场;二类为停车一般控制区,包括特区内一类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的停车场;三类为其他区域,是特区外所有区域的停车场。(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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